ICS 03.080 A 16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3778—2020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 2020 - 06 - 08 发布 2020 - 07 - 08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发 布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DB37/T 3778—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滨州市沾化子美护理院、山东建邦 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红红、田雅、岳静宜、李海彦、杨全勇。 I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DB37/T 3778—2020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各类组织。 [GB/T 29353—2012,定义3.1] 3.2 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 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3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 合。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4.1.1 4.1.2 组织机构 养老机构应内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设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DB37/T 3778—2020 4.1.3 应成立由专人负责的应急小组,并具备以下功能:疏散引导、通讯联络、消防救援、安全保卫、 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宣传引导等。 4.2 工作职责 4.2.1 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2.2 负责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和实施。 4.2.3 负责开展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2.4 负责对内部设施设备(尤其是无障碍设施、特种设备等)、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定期检测和维 护保养,做好记录,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2.5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按照操作规范提供服务。 4.2.6 负责应急小组的培训与管理。 5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 5.1 5.1.1 突发事件预防与控制 危险源管理 5.1.1.1 养老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对危险源进行识别。 5.1.1.2 应对识别后的危险源进行分类。养老机构危险源可分为以下几类:物理性危险、心理、生理 性危险、行为性危险、环境性危险、生物性危险。 5.1.1.3 识别的危险源应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5.1.1.4 养老机构常见危险源及一般控制措施参见附录 A。 5.1.2 应急预案 5.1.2.1 应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 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群体性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常见老年人人身意外应急处置预案,地震、台风、 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机构认为有必要制定的其他预案。 5.1.2.2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a) 组织机构; b) 职责分工; c) 处置原则; d) 预案等级; e) 处置程序; f) 工作要求。 5.1.2.3 养老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应掌握应急预案内容,并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5.1.2.4 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1.2.5 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5.2 5.2.1 运行机制 监测与预警 2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DB37/T 3778—2020 5.2.1.1 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 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5.2.1.2 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 应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5.2.2 报告 5.2.2.1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应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的相关规定逐级报告,事件发 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所在 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2.2.2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应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 人瞒报、谎报,不应阻止他人报告。 5.2.3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2.4 应急处置 5.2.4.1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进行筛选整理评估,由应急指挥领导小 组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分类分级规定,依级启动预案。 5.2.4.2 重大级别以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本机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超出应急处置能 力时,应及时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5.2.4.3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事态平息后,经组织专家论证后,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 情况终止预案。 5.2.5 评估与改进 应急处置结束后,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对原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 6 6.1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6.1.1 发现火情应立即判断火势,采取措施控制初起火灾,启动自动喷淋、排烟、卷帘系统,切断非 消防电源,及时拨打 119 火警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6.1.2 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转移疏散入住休养人员,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做好接、 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 6.1.3 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和医疗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防控,协助消防官兵组织营救。 6.1.4 做好灾后休养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 6.1.5 事故处置结束后,做好起火原因调查,并制定排查和整改方案,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6.2 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6.2.1 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应采取自救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拨 打 120 急救电话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或等待医护人员到场救援。 6.2.2 将食物留样及其原料、有关器具、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真实的证据。 6.2.3 事件严重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DB37/T 3778—2020 6.2.4 6.3 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总结整改,评估并完善应急预案。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 6.3.1 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上报所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必要时拨 打 120 请求救援。 6.3.2 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准备,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 6.3.3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源检测、机构内消毒隔离等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置。 6.3.4 疫情处置结束后,对疫情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6.4 常见老年人人身意外应急处置 6.4.1 老年人发生跌倒、坠床时应制动,立即报告机构内医护人员,伤情较重的应立即呼叫 120 入院 治疗,记录事件发生的详情及经过,通知其家属,并报主管领导。 6.4.2 老年人发生心脏骤停时,立即就地抢救,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持续抢救直到医护人员到来。 6.4.3 老人发生噎食时,应立即帮其清除口腔食物,通知机构内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发生心脏骤停的, 按照 6.4.2 的步骤进行抢救,记录事件发生的详情及经过,通知其家属,并报主管领导。 6.4.4 老年人发生烫伤时,应尽快剪开、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在清水中或 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立即报告机构内医护人员进行烫伤创面的处理,伤情较重的应立即呼叫 120 入院 治疗,记录事件发生的详情及经过,通知其家属,并报主管领导。 6.4.5 老年人发生走失时,应立即安排人员在机构内外进行寻找,通知主管领导并告知家属,限定时 限内搜救无果的,应立即报警,协助警方做好后续工作。 6.4.6 老年人之间发生冲突出现受伤情况或老年人出现自我伤害时,应立即制止,组织机构内医护人 员及时救治,了解事件发生原因,调解、安抚老人,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并做好防范措施,通知主管领 导并告知家属事件经过,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必要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 6.4.7 老年人受到外来侵害时,安全保卫人员应立即使用防爆器材阻止非法侵害,并拨打 110 报警, 等待救援处理。 6.5 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6.5.1 发生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疏散和撤离工作, 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灾抢险工作及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6.5.2 对受灾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救灾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 4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DB37/T 3778—2020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养老机构常见危险源及一般控制措施 表A.1 序号 危险源的分类 养老机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 危险源过程及活动 可能导致的后果 各类电器设备、线路、 开关老化、破损、接地 1 物理性危险 1.工作人员适时对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开关、 火灾、触电 保护短路 使用明火蚊香、檀香、 炭火 控制措施 保险装置、接地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2.健全规章制度,严禁使用三无产品。 火灾 1.禁止使用明火; 2.工作人员监督检查。 1.工作人员按工作流程巡视; 生理疾病 疾病 2.工作人员掌握必备的急救常识,机构配备常用 急救药品; 1.工作人员按工作流程巡视; 心理疾病 2 自伤、伤害他人 心理、生理性 2.进行心理疏导; 3.进行保护性护理; 4.通知亲属进行心理疏导并及时就医。 危险 1.初入住时需提供健康体检报告; 传染性疾病 疾病 2.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一次体检,适时了解 休养人员身体变化情况; 1.工作人员按工作流程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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