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CCS A 12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400—2021 失智老年人走失预防指南 Guide for prevention of dementia elder missing 2021-10-18 发布 2021-11-18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400—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淄博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锐、相吉利、司纪雷、赵振、原静、宋坤、王振宇、米礼梅。 I DB37/T 4400—2021 失智老年人走失预防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失智老年人走失预防的术语和定义、居家照护、社区支持等。 本文件适用于居家失智老年人走失的预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7/T 4402-2021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失智老年人 dementia elder 由大脑疾病或退行性病变所致的智能损害综合征的老年人,损害范围涉及记忆力、注意力、语言、 行为、人格、判断、逻辑推理、视空间技能等多种高级神经功能。 注: 在本文件中指仍保有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 3.2 赡养人 support person 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3.3 扶养人 the spouse 老年人配偶及有扶养义务的弟、妹。 3.4 看护人 caretakers 赡养人、扶养人及其委托的照料人员。 4 居家照护 4.1 日常看护 4.1.1 赡养人、扶养人承担失智老年人的看护责任,避免有走失风险的失智老年人独居;不能亲自看 护的,可按照失智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进行看护。 4.1.2 对有夜间游走行为的老年人,应增加白天的活动量,以改善夜间睡眠。 4.1.3 家庭成员应加强与老人的情感交流,定期带老年人体检和进行智能测试,及时了解老人失智情 况及程度。 4.1.4 最大程度避免经常给老年人更换居住地。 1 DB37/T 4400—2021 4.2 认知能力训练 4.2.1 看护人宜借助家庭环境、物品或认知能力训练软件等,对失智老年人开展基本的居家认知训练。 训练方法宜按照 DB37/T 4402-2021 的有关要求进行。 4.2.2 赡养人、扶养人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失智老年人开展认知能力训练。 4.3 风险识别 看护人注意观察失智老年人日常行为,当失智老年人出现以下情形时,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 必要的走失预防措施: ——记忆力下降; ——时间、空间、人物定向力下降,无法准确判断时间、感知空间、辨别人物; ——感知力下降,不能辨认物体、颜色、人物面容、身体器官等; ——正在或曾经患有脑部疾病、精神疾病; ——正在或曾经使用精神类药物。 4.4 家居环境改造 4.4.1 赡养人、扶养人宜在失智老年人住所设置特定标记,使其容易辨认。 4.4.2 赡养人、扶养人宜在失智老年人住所安装摄像头、门禁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等电子设备。 4.4.3 看护人看护期间宜尽量保持家庭出口关闭,必要时可在大门上粘贴与墙壁颜色相似的墙纸。 4.5 制佩信息卡 4.5.1 看护人宜制作信息联系卡,将联系电话、老年人基本信息等写在显著位置。 4.5.2 佩戴信息卡时,应考虑采用不易脱落的方式,如缝制在老人衣服上等。 4.6 佩戴定位设备 4.6.1 赡养人、扶养人宜为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定位手表等智能定位设备,设置电子围栏, 在手机等移动设备终端安装定位追踪程序。 4.6.2 看护人应帮助失智老年人正确佩戴智能定位设备,及时充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 社区支持 5.1 宣传发动 5.1.1 社区宜经常开展预防失智老年人走失的宣传活动,定期开展高龄老年人体检和智力筛查,对有 走失经历或走失风险较高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备案。 5.1.2 社区宜发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党员、物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建老年人走失应急处置队 伍。 5.1.3 社区居民或物业服务人员发现有老年人在小区内独自出现且长期逗留徘徊、言语不清时,宜主 动询问,必要时应帮助其寻找家人,或报警求助。 5.2 技能培训 社区宜通过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指导或帮助有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掌握老年人走失后的应急处置方 法及技能,包括: 2 DB37/T 4400—2021 a) b) c) d) e) 如何通过查看周边监控设备掌握走失老年人的行动轨迹,确定其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以及 目击人,推断可能的活动范围和去向; 如何发动亲友、邻里等,采用“十人四追法”(参见附录 A)开展寻找; 如何在社交媒体发布寻人信息以及同步寻求社会媒体(含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寻人平台 等)、出租车寻呼台等的帮助。 如何编辑及张贴寻人信息,包括: • 走失老年人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 走失老年人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 齿特征)、口音等; • 走失老年人的言行、穿着、随身物品、是否有信息卡或定位手环等; • 走失老年人可能的去向; • 看护人姓名、住址、与走失老年人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如何联系并寻求专业救援队伍、救助管理机构及志愿服务组织的帮助。 3 DB37/T 4400—2021 A B A B 附 录 A (资料性) “十人四追”法 “十人四追”法示意图见图A.1。 图 A.1 “十人四追法”示意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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