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CCS A 20 ! GB 48013—2026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Basic specification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26-07-30 发布 2027-08-01 实施 +,0) 0) GB 48013—2026 目 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选址与建筑 ………………………………………………………………………………………………… 1 5 设施与设备 ………………………………………………………………………………………………… 2 6 入院出院管理 ……………………………………………………………………………………………… 2 7 基础服务 …………………………………………………………………………………………………… 3 8 安全管理 …………………………………………………………………………………………………… 4 9 运营管理 …………………………………………………………………………………………………… 5 10 评价与改进 参考文献 ……………………………………………………………………………………………… 5 ……………………………………………………………………………………………………… 6 Ⅰ GB 48013—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并归口。 Ⅲ GB 48013—2026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的选址与建筑、设施与设备、入院出院管理、基础服务、安全管理、运营管理和 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502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选址与建筑 4.1 选址 4.1.1 选址应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的地段。 4.1.2 选址应远离洪涝、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含山洪沟口、行洪河道边、山间洼地等)。 4.1.3 应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他危险品的生产、经营与储运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4.2 建筑 4.2.1 不应设置在 C 级或 D 级危房的建筑内。 注:C 级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D 级指“承重结构已不能 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4.2.2 养老机构(办公及附属用房除外)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 54 m 的楼层上。 4.2.3 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 GB 55037 的要求。 4.2.4 内部除可设置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1 GB 48013—2026 4.2.5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除外)或其他单位共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的,应 与其进行防火分隔,并实行分区管理,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注:防 火 分 隔 指 用 具 有 一 定 耐 火 性 能 的 建 筑 构 件 将 建 筑 物 内 部 空 间 加 以 分 隔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限 制 火 灾 于 起 火 区 的 措施。 4.2.6 内部的厨房、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应单独设置或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4.2.7 老年人居室隔墙应采用不燃性墙体,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4.2.8 准许层间隔断的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防火分隔组件耐火性能不低于楼板 耐火性能。 4.2.9 屋面、顶棚使用金属夹芯板的,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 4.2.10 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 GB 50222、GB 55037 和 GB 50016 的要求。 4.2.11 应按 GB 55037 和 GB 50016 的要求设置避难间。 4.2.12 老年人居室、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4.2.13 老年人居室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4.2.14 收 住 中 度 及 以 上 失 能 老 年 人 的 多 人 间 居 室 ,床 位 数 应 不 大 于 6 床 ;收 住 其 他 老 年 人 的 多 人 间 居 室,床位数应不大于 4 床。 4.2.15 5 每间居室应按每床不小于 6.00 m 2 确定使用面积。 设施与设备 5.1 设施 5.1.1 应按 GB 55037、GB 25201 和 GB 50016 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测维护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灭火器。 5.1.2 供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 2 层的,应配备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5.1.3 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 GB 55024 的要求,定期检测、维护,老旧线路及时更新改造。 5.1.4 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老年人活动场所,监控视频图像信息保存不 少于 30 d。 5.1.5 5.2 老年人经过的地面应平整,卫生间和洗浴空间应配置无障碍扶手。 设备 5.2.1 老年人使用的居室床位、卫生间和洗浴空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装置。 5.2.2 应使用合格的燃气、燃油燃烧器具和储存容器,燃气、燃油使用区域安装燃气、燃油泄漏探测报警 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测维护。 5.2.3 6 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层建筑内的,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入院出院管理 6.1 6.1.1 评估 入住前应了解老年人入住意愿,按 GB/T 42195 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和 GB 38600 进行服务安全 风险评估。 6.1.2 评估结果及照护等级应告知入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并由其签字确认。 6.1.3 应根据评估结果为入住老年人制定包括照护等级、服务项目、风险防范、膳食种类、特殊照护注意 事项在内的照护服务计划。 2 GB 48013—2026 6.2 入院 6.2.1 应要求入住老年人提交其近 3 个月的体检报告或出院小结。 6.2.2 应与入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 6.2.3 应重点关注新入住老年人适应情况,预防自伤他伤事件。 6.3 出院 6.3.1 老年人出院或身故,应及时结清费用、退还押金、交接清点物品。 6.3.2 老年人出院或身故后,入住材料应整理归档,一人一档,保存期至少 5 年。 7 基础服务 7.1 生活照料服务 7.1.1 养老护理员应掌握所服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照料重点、健康状况、风险防范要点。 7.1.2 养老护理员应记录交接班情况,交接班时对新入院、高服务风险、重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床头 交接。 7.1.3 应根据老年人失能程度开展房间巡查,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于重度及以 上失能老年人,每 2 h 不少于 1 次;对于中度失能老年人,每 4 h 不少于 1 次;对于其他老年人,每 24 h 不 少于 2 次。夜间 20:00 至次日 6:00 至少 1 次。 7.1.4 应根据地域、季节情况合理安排老年人洗澡频次,保持老年人身体清洁无异味;失能老年人排泄后 及时清理。 7.1.5 涉及老年人隐私部位的服务,应采取隐私保护措施。 7.1.6 失智老年人集体活动、集中就餐时应在服务人员视线范围内。 7.1.7 服务安全风险防范应符合 GB 38600 的要求。 7.2 健康服务 7.2.1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提供药品(包括自带药品)管理服务。未内设医疗机构的,与自带药 品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用药管理服务协议。 7.2.2 发现疑似传染病、感染暴发和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上报,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预防控制和调查 处置。 7.2.3 应持续关注入住老年人心理、情绪变化以及家庭变故状况,及时开展情绪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发 现自伤他伤情况及时制止,视情况报警、呼叫医疗急救,并及时告知其代理人。 7.2.4 应定期开展适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认知能力的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 措施。 7.2.5 7.3 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膳食服务 7.3.1 内设食堂、供餐单位应按食品经营项目提供膳食服务。 7.3.2 食 品 采 购 、贮 存 、加 工 、供 应 、配 送 和 餐(饮)具 、食 品 容 器 、工 具 清 洗 、消 毒 环 节 以 及 场 所 、设 施 、设 备、人员应符合 GB 31654 的要求。 7.3.3 应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地域特点、疾病需求制定食谱,合理搭配膳食,食谱应向老年人公布。 3 GB 48013—2026 7.4 清洁卫生和洗涤服务 7.4.1 应对老年人居住和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洁并消毒,保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7.4.2 卫生间应每日至少打扫 1 次,厕位及周边无水渍、污渍。 7.4.3 保洁工具应分类使用、清洁、消毒并晾晒、放置,标识清晰。 7.4.4 被污染或疑似传染病老年人使用的织物应封闭运输、单独清洗、消毒并处置。 7.4.5 老年人离院后应对其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
2026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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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6-05-01 由 养老人 于 2026-09-18 08:27:4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