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锡山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 目 编 号: XSZFCG(G)20200072 采 购 单 位: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1- 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目录 一、投标邀函………………………………………………………… 3 二、投标人须知 …………………………………………………… 5 三、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 14 四 、 合 同 书 ( 格 式 文 本 ) …………………………………………… 24 五、合同条款 ……………………………………………………… 25 六、附件……………………………………………………………27 -2- 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3-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XSZFCG(G)20200072 一、投标邀请函 我中心受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的委托,对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SZFCG(G)20200072 3.项目投标预算价:85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投 标文件处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同时提供出具授权书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 登记证明文件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自有的或授权其分支机构 投标的法人所有的);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8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缴纳)。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缴纳至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系 -4- 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统推送的入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本项目的指 定账户,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5MB140113X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保证金账号:106501010402309210000001019 (以上账号为银行随机生成的非固定虚拟子账号,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核对保证 金账号); 2 投标保证金只允许单笔准额缴纳; 3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 以及使用其他账户汇款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 如开标现场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异议,投标人可向无锡市锡 山区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 有效;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缴纳到入账的时间风险,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 投标保证金入账的滞后情况,尽可能提前缴纳; 6 本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 金,在合同签订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潜在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情形,视为未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一 起退款);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 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开答疑时间、地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预约服务 等方式开展服务。有关单位对于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每日 9:00- 17:00 内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咨询相关业务。 -5- 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于以下时间、地点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 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 书面形式提出“XSZFCG(G)20200072 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传真项目联系 人(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 公开答疑会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 10:00 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411 室(锡山区迎宾南路 19 号 4 楼) (五)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20 年 7 月 10 日 09: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10 日 0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411 室(锡山区迎宾南路 19 号 4 楼) 定标时间: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六)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陆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 (八)其它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 19 号 3 楼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邵明民、殷孟娜 电 话:0510-88213027 传 真:0510-88218810 邮 编:214101 -6-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XSZFCG(G)20200072 二、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 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网站下载招标文 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 定。 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 2.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 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 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政府采 -7- 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复印件。投标人如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同时提供出具授权书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 的除外);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 外);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 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6)委托投标授权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 务报告复印件。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0)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 XSZFCG(G)20200072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复印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 之 3 中要求)。 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7.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 1-5 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 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 格证明文件第(7)(8)(9)(10)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 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 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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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0-06-20 由 养老人 于 2022-03-08 21:21:3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