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 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2021~ 2023 年)的通知(甬政办 发〔 2021〕 21 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 宁波 市养 老服 务提 质提 升三 年行 动计 划( 2021 ~ 2023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4 月 6 日 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为认真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高社会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 《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聚焦新发展阶段宁波历史使命,着眼老年人居家养老更 加舒适、社区养老更加完善、机构养老更加专业,通过三 年努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 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 城市。 二、工作任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1.提升家庭自我照护能力。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 , 2021~2023 年免费培训 2.4 万名以上的家庭照护者。开 展老年人健康养身和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老年人健康素养 达到 15%以上,公众对认知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 上。 2.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城乡困难老年人家 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 改造。 3.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 确保应补尽补。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绩效评估和监督 检查。根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市场价格水平,适时调整服 务折算价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4.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 心,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到 2023 年,建设家庭养老床 位 1500 张以上。 5.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 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 100%。发展助老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 能失智老年人服务。 (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1.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 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已建 成住宅小区,以社区为单位推进整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站)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设施共 建共享。 2.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规范运行。推进乡镇(街道)居家 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运行。2021 年,所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立老年大学 教学点;到 2023 年,全市创建 4A 级乡镇(街道)居家养 老服务中心 50 个以上、5A 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 30 个以上。 3.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的枢纽、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站点等资源,通过 建立养老顾问等机制,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发挥村 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优势,强化中心与站点联动。 4.打造老年助餐服务闭环。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分 层分类提供助餐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事 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到 2023 年,建 成 200 个以上“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 质量可评”的标准化老年食堂,每日享受老年助餐服务 5 万 人以上。 5.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加快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和 电梯加装工作,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的休息设 施。创建 30 个认知症友好社区和 30 个示范型老年友好社 区。结合乡村振兴,创建 30 个“氛围浓厚、配套齐全、功 能完善、居住便捷、环境优美、友善和谐”的老年宜居村。 (三)机构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1.提升失能失智照护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 专区、护理专区建设。到 2023 年,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全 面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当地公办养老机 构床位的 8%,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总数的 60%,每千名老年人配有 2 张以上认知症照护床位。 2.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 化建设。到 2023 年,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三星 级以上标准,全市 80%的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标准,其中 三星级以上 50 家、四星级以上 10 家。 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完成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敬 老院)设施改造提升。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 推进“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 养老服务。 4.深化“家院互融”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 心、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到 2023 年,城区所有养老机构、 农村 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居家 照护等服务。 5.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养老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对机制,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6.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 提升行动,将养老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加强 养老机构建筑安全检查,集中研究部分养老机构因手续原 因未能通过消防审验问题。推进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 动,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 90%以上,食品安全 等级 A、B 率达到 95%以上。 (四)医养康养结合工程 1.深化医养结合。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 作。到 2023 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72%以上,二级 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 比例达到 50%以上,每个区县(市)至少有 1 家医院和 1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80%以上的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 友善医疗机构。 2.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探索建立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建立 健全标准统一、公开公平的失能失智照护评估机制,引入 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 3.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建设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 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到 2023 年,建设 100 个 康养联合体,建成市级康复辅具展示平台和区域性康复辅 具洗消平台,市、县建有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 4.促进医养康养融合。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 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提供医 疗、护理、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到 2023 年,100 张 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设立康复室,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 复科比例达到 90%。 (五)事业产业协同工程 1.加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共 服务清单。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和公益属性, 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保障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养 老服务需求。发展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 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推进养 老服务设施向常住老年人开放。 2.加强养老服务精准供给。发挥市级养老服务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作用,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发挥全市老年人 生活能力评估机制作用,精准保障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服 务需求。 3.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鼓励养老辅具、助餐助医、智慧 养老、适老化改造等产业发展,打造养老产业园区 2 个以 上。鼓励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发展农村 养老服务产业。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定期公布养老 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投资指南。 4.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 养老、森林康养等“养老服务+行业”业态,打造长三角老年 旅居康养目的地。丰富老年用品供给,扩大老年消费市场 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 权行为执法行动。 (六)线上线下融合工程 1.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信息 系统建设纳入宁波城市大脑,加强数据开放和共享。加强 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定期发布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场景需 求清单。打造 5G 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智慧养 老社区建设。到 2023 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 2 家 智慧养老院。 2.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 文娱、办事等服务场景,开展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壁垒 排查整改,保留现场人工服务或上门服务方式,开设老年 人绿色通道。将智能技术运用纳入老年教育课程,为 5 万 名老年人开展使用智能手机免费培训。 3.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线上线下结合、部门联 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突发事件应对。 贯彻国家养老服务强制性标准,关停不达标养老机构。依 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行为。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 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开展养老服务 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并 向社会公开。 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部 门协同,实现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以及养老机构一键入 住、养老培训及补贴一键申请、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一键巡 检、居家老年人一键点餐等服务。 (七)人才科技相辅工程 1.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鼓励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 (技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支持市卫生职院等院校培养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 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 能提升行动对象。推动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养老机 构 30 家以上。实施养老服务“领头雁”计划,培养养老机构 管理人员 300 名。成立市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 养老服务劳务输入基地。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市级培训基地 6 个以上,培 训养老护理员 6000 人次。建设养老社工工作室 100 个, 培训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养老顾问)200 人次。开展养 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试点,新增通过养老护理 员技能等级认定 2400 人次。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建设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 不少于 3 家。 3.加大激励褒奖力度。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大 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等政策。对养老机构新招用高校毕业 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 养老机构,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岗位 津贴制度,养老机构聘用养老护理员、康复技师(士), 参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服 务从业人员激励褒奖工作。 4.强化科技支撑。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 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支持外骨骼机器人、 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 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 智能养老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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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1-04-06 由 养老人 于 2024-01-04 22:55:5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