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 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 大纲(试行)》的通知 民办发〔2020〕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 局: 按照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 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 2019〕88 号)提出的“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 2022 年 底前培养培训 1 万名养老院院长、10 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 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工作要求,为加强养老服 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培训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民政部 组织制定了《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 作者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大纲》),现印发 给你们,供参考使用。 两个《大纲》以当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养 老机构管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 , 在总结各地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 列课程包括养老院院长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应知应会的政策趋势 、 理论方法、实务技巧等,是各级民政部门、培训机构组织开展 培训的重要依据。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 者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在保证基本培训 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相关内容, 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实施情况报送养老服务司。 附件:1.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 2.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 民政部办公厅 2020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1 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 一、制定说明 为指导开展养老院院长等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养老院管 理人员法规政策水平和职业素养,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 化、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组织制定了《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 (试行)》。 《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以建设职业化、专业化、 规范化养老院管理队伍为目标,聚焦养老院管理服务的特点和 实践,突出针对性、实践性、规范性、指导性和时代性,明确 了养老院院长等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培训课时、考核方式等重点内容,为规范培训工作、保证培训 质量提供了依据。 二、培训目标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 号)明确提出“2022 年底前 培训 1 万名养老院院长”的要求。养老院院长培训拟通过科学设 置课程,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打造一支适应养老服务迅速发展 要求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 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培训对象 (一)养老机构院长及管理人员。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三)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一)培训方式。 授课讲座、观摩学习、场景模拟、沙龙讨论相结合。培训可 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 (二)培训时间。 建议培训总时长为 5 天(40 学时),其中 3.25 天(26 学 时)为专业理论课程集中授课,观摩学习、场景模拟、沙龙讨 论共计 1.25 天(10 学时),0.5 天(4 学时)为考核与结业 仪式。(以上学时分配仅供参考)。 五、培训内容 培训设置四个课程模块,分别为政策与发展趋势模块、服务 实务模块、管理实务模块和能力建设模块(见下表)。 政策与发展趋势模块旨在帮助学员掌握养老行业尤其是养老 院相关的宏观政策及发展趋势。服务实务模块旨在帮助学员了 解掌握养老机构的核心业务。管理实务模块旨在帮助学员了解 掌握养老机构的管理实务。能力建设模块旨在帮助学员进一步 提升管理能力与技巧。 培训课程设置和学时要求(学时分配仅供参考) 培训模块 课程名称 学时 政策与发展 养老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养老 3 趋势模块 院发展与管理的国际经验 时间 安排 第一天上午 备注 授课讲座 养老院的发展与改革/ 养老产业的发展与展望/区域养 老一体化 2 第一天下午 2 第一天下午 /老年用品的应用 失智失能老年人照护管理 服务实务模 块 管理实务模 块 能力建设模 块 医护服务管理 授课讲座 2 第二天上午 社会工作管理 2 行政管理/标准化管理 3 第二天下午 质量管理 2 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危机管理 2 授课讲座 第三天上午 院长领导力建设 2 第三天上午 文化与团队建设 2 第三天下午 授课讲座 信息化管理 /智慧养老应用 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的融合发展 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 理 2 第三天下午 2 第四天上午 2 观摩学习 + 场景模拟 养老机构实景实训沙龙 4 第四天下午 + 沙龙讨论 社区养老的服务与管理 智慧养老设施与平台/康复辅具 产业园区 考核与结业仪式 2 第五天上午 2 4 第五天下午 六、基本要求(学时分配仅供参考) (一)政策与发展趋势模块(5 学时)。 1.养老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养老院发展与管理的国际经验 (3 学时)。 (1)了解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近年来国务院、民政部及各省市 颁布下发的各类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标准,掌握国家养老宏 观政策、了解养老行业发展趋势。 (2)了解其他国家或地区养老机构发展的情况、特点、可 供借鉴的经验。 2.养老院的发展与改革/养老机构的改革与创新/养老产业的 发展与展望/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分析/老年用品的应用(2 学 时)。 (1)了解养老院的产生、发展历程与相应的政策变迁,熟 悉养老院的发展趋势。 (2)了解近年来各地养老院改革实践的具体做法与成效, 了解机构的创新做法,探讨其可复制可借鉴性。 (3)掌握养老产业的政策环境、发展探索与问题瓶颈。 (4)掌握区域养老的相关养老数据、政策法规、地方或团 体标准及因地制宜的实践探索,了解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的现 状、相关政策与发展趋势。 (5)了解老年用品的分类、在养老机构中的应用场景、相 关政策等。 (二)服务实务模块(6 学时)。 1.失智失能老年人照护管理(2 学时)。 了解失智失能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掌握失智失能老年 人的照护管理要点及注意事项。 2.医护服务管理(2 学时)。 熟悉掌握养老机构医疗护理、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相关制 度、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应急预案等。 3.社会工作管理(2 学时)。 熟悉掌握养老机构社工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 等。 (三)管理实务模块(6 学时)。 1.行政管理/标准化管理(3 学时)。 (1)掌握养老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综合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2)了解养老机构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 目前现有的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含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掌握标准化工作的制定、 实施与改进过程与方法。 2.质量管理(2 学时)。 了解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掌握质量管理的依 据、流程、质量管理的工具与方法。 3.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危机管理(2 学时)。 (1)掌握养老院常见风险的类型,如消防安全风险、服务 安全风险、食品安全风险、灾害天气安全风险等,掌握风险管 理特点、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管理过程和实务技巧,掌握国家 强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2)掌握养老院格式合同文本的条款、解释,法律风险及 使用方法。 (3)熟悉养老院危机预防,危机处理原则、策略及处置方 式。 (四)能力建设模块(18 学时)。 1.养老院院长领导力建设(3 学时)。 学习掌握养老院院长应具备的财务分析能力、品牌管理能力、 危机公关能力等。 2.养老机构文化与团队建设(1 学时)。 了解文化建设与团队建设的内涵、作用,掌握养老机构开展 文化建设与团队建设的方法与技巧。 3.养老机构的信息化管理(1 学时)。 了解养老机构信息化基础架构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信息 化日常管理。 4.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的融合发展(3 学时)。 掌握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融合发展的路径、方法与前景。 5.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2 学时)。 掌握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的特点,工作难点与要点,服务管 理方法与技巧。 6.养老机构实景实训沙龙(4 学时)。 结合场景模拟、实地观摩,组织沙龙互动,在老师和专家的 带领下,开展案例分析,讨论管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总 结分享管理经验。 7.社区养老的服务与管理(2 学时)。 了解社区养老服务的特点、工作难点与要点、服务管理方法 与技巧。 8.智慧养老运用/老年用品(2 学时)。 (1)了解智慧养老的实现形式、相关产品与技术,了解如 何通过智慧养老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2)了解智慧养老的趋势、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技术与方 法、大数据的收集与利用,智慧手段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 (3)了解老年用品的分类、产业发展情况与相关支持政策 等。 七、考核要求 学员完成上述学时并提交结业论文。 八、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 附件 2 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 一、制定说明 为指导开展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提高老年社会工作质 量,加强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据《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指南》(MZ/T 064-2016),民政部组织制定了《老年社会工 作者培训大纲(试行)》。 《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以老年人为中心,聚 焦养老服务新需求,紧扣《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 64-2016),按照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采取基础班、 提高班、高阶班三个培训层次分级编写方式,逐一细化了政策 趋势、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等内容,明确了培训目标、培训对 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考核要求等要素,为规范培训工作、 保证培训质量提供了依据。 二、培训目标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 号)中“2022 年底前培训 10 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要求。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拟通 过科学的培训课程,帮助学员掌握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设置, 具体包括: (一)掌握养老服务的宏观政策和发展趋势,了解如何在养 老机构和社区中发挥社会工作优势、提升服务品质。 (二)掌握老年社会工作通用理论与方法,并能结合民政部 相关标准,开展专业服务。 (三)对现阶段老年服务领域焦点、热点问题有更清晰的理 解,掌握社会工作介入老年群体的策略技巧。 三、培训对象 (一)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在养老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在社区从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 (四)社会组织中承接老年社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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