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发展改 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老龄办,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创新发展局、财政金 融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 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江西省民政厅 中共江西省委社 会工作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 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农 业农村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卫生健 康委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老龄办 2024 年 11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件长期有效)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 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打造一支规 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 才队伍,根据民政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强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 〔 2023 〕 71 号)和《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 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 (赣府厅字〔 2023 〕 41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 激励制度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 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养老服 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持续 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 境、社会环境,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 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我省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到 2025 年,全省培养培训养老服务技术 技能人才 5 万人次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技能 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上岗率达到 100% ,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 位均拥有 1 名社会工作者,创建 20 个以上省 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成 2 家省 级产教融合共同体,以养老护理员、老年社 会工作者等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 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养老服务 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加强。到 2035 年,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 制度成熟定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养 老服务人才队伍成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 支撑力量。 二、工作举措 (一)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1.加强专业教育培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 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本科教育, 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养 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 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用品研发制造等相关专 业,特别是要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 领域,完善学科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扩大 招生规模。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 老服务人才培养,支持相关专业硕士、博士 学位授权点建设,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 更多高层次人才。指导江西开放大学将养老 服务人才纳入培养范围,为养老服务从业人 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省、市民政部门可与 设立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省内院校共建养 老服务学院或养老相关专业。将养老服务人 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发布岗位清单,引导 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养老服 务机构积极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开发针对性就业见习岗位。(省教育厅、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相关部 门落实,不再列出) 2.拓宽养老服务用工渠道。广泛吸纳有劳 动能力的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 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 到养老服务岗位就业。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 扶县、人力资源公司有组织、有规模培训、 输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针对农村地区养老 服务人才短缺实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 导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村民和农村低龄老 年人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吸引更多养老服务 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省教育厅、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 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专业人才加入。鼓励医务人员到养 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中医 疗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加大老年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社会 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居家、 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的老年人提供专业服 务。(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社会工作部按职责分工 负责) 4.畅通人才流动机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 与家政、物业、医疗等机构通过协议合作、 共同培训等方式,引导有意愿的人员经过培 训转型为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健康管理师、 营养师、长期照护师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厅按职责分 工负责) 5.积极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广泛培养服务 于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 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志愿者队伍, 引导退休专业人才到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技术 指导和技能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其 他老年人提供服务,把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 相结合,为增加养老服务人才资源提供有益 补充。(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队伍职业技能水平 6.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校、职 业院校建设的培养实训基地与养老服务机构 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订单式”定向培养合作关 系,定期提供指导、咨询、培训服务。鼓励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立企业培训中心, 举办职业培训机构,争创省级技能大师工作 室。构建“资源集聚统筹、布局科学精准、服 务高效衔接”的养老服务行业产教融合体系, 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 多种资金渠道,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托职业 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认定一批省级、 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发挥其培 养培训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建成一批养老 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和老年社会工作领军人 才工作室。(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培训工作 统筹,严格培训管理,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 才“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 省级举办养老院院长示范性培训班,市级每 三年对养老院院长轮训一次,各设区市根据 本地区实际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根 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 护理员培训大纲》《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指南》( DB36/T 1579-2022 )组织实施, 全省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 1 万人次以上。全 面推行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就业上岗前培 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 业培训,积极面向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服务 的各类人员开展培训。发展“互联网 +培训”新 模式,开发线上培训课程,研发手机 APP 和 微信公众号培训平台,满足分时分次、机动 灵活的培训需求。(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培训支持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建立 财政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慈善捐赠和 个人付费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培训 服务供给。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本地区重 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统筹使用就 业补助资金及其他用于职业培训的资金,对 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规定将职业培训补贴 标准在规定基础上上浮 20%。(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 工负责) 9.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强化用人单位主体 责任,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 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能力素 质。以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为重点, 全面推行就业岗前培训。持续实施职业技能 提升培训,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 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养老服 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探索建立城市养老 院与农村敬老院协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 派员指导、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 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对村级互助 养老点、“一老一小幸福院”等养老服务从业人 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民政厅、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加强人才使用管理。 10.优化岗位配置。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 构根据功能定位、目标群体、服务特色等, 优化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配置。 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评定等级落实养老服 务技能人才配比要求,特别是服务失能失智 老年人的照护配比。根据需要设置医疗、康 复、社会工作、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 岗位,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 才。支持配强养老院院长和人力资源、财务、 质量等方面管理岗位,积极拓展养老顾问, 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探索引进职业 经理人,着力打造一批懂养老、会运营、擅 管理的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引领提升机 构质量管理、规范运营、风险防控能力。依 规配齐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物业保障、维 修维护、信息管理等岗位。公办养老机构核 定事业编制岗位出现空缺的,应根据国家和 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 公开招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人才使用机制。进一步畅通养老 服务机构中的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 理岗位的流动渠道。鼓励技师以上养老服务 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 徒传技。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 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 所占评价权重,并将其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参 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招投标的重要评 价指标。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专业社 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 务机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合作等方 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 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事业 单位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设置以专业 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鼓励 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合理安排 服务岗位,招募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 志愿服务。(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12.加强人才规范管理。大力开展养老服 务人才职业道德教育和养老服务机构诚信经 营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员工守则, 引导其养成良好品行、提升服务
江西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10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10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 发布于2024-10-20 由 养老人 于 2025-03-09 21:17:3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