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 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 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市委、 市政府关于“老有康养”的工作部署,加快建设我市基本养老 服务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老年人 服务的高频需求、供给短板和共性问题,加快建成权责清 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老年 人共享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成果。 到 2025 年,海岛特色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居 家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智慧 来赋能的“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清 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 护理员达到 25 人以上,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 到 100%,村(社区)助餐覆盖率达到 80%以上,老年人 均能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精准化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落实“机构跟着老人走”行 动计划,编制实施《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并将相关内容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予以落 实。加强与“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衔接,充分利用现有 闲置资产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严格执行《舟山市 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办法》,新建小区按“四 同步”的要求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交付乡镇(街 道)使用。进一步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嵌入 式机构、幸福食堂等项目建设,持续开展社区和居家适老 化改造,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民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功能区 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 不再列出) 2.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规范落实老年人能力评 估制度,建立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把评估结 果作为购买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养老服务“爱心卡”、入住养 老服务机构等的依据。完善老年人自理能力数据库,依托 “浙里康养”和舟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老年人社会保 障、健康状况等数据共享,绘制老年人精准画像。(责任 单位:市“浙里康养”专班成员单位) (二)构建多层次普惠服务体系。 3.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基本保障。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 益属性,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管理制度,重点 保障经济困难、失能失智、残疾群体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 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等群体中的老年人, 鼓励市、县(区)社会福利中心(院)和乡镇(街道)敬 老院改制为国企或实行“公建民营”模式,支持党政机关和国 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性养老服务设 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国 资委) 4.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落实《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 促进条例》,迭代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动乡镇(街道)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长效运 行,提高专业水平,提升服务品质,为老年人就近、就便 提供助医、助餐、短期托养等高频需求服务。为户籍内 80 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 60 元。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逐步实 现助餐服务有效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 局) 5.强化海岛养老服务基础。提升海岛特困供养服务水平, 发挥特困供养机构作用,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 人应养尽养、应住尽住。落实海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 爱机制,深化“海岛支老”工作,规范“幸福驿家”长效运营, 实施“小岛你好·同舟颐养”行动,促进优质医疗等资源向偏 远海岛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下沉。实现资源整合、服务 衔接,不断提升海岛养老照护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 局、市海岛服务驿站专班成员单位) 6.推进优质医康养结合服务。推进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 设,落实涉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失能、重 病、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因地制宜 改扩建一批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设施,鼓励各类主体在村 (社区)设立集医疗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嵌入 式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 按需规范转换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和乡镇(街道)居家养 老服务中心广泛提供康复服务,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 点,逐步建立多元化医疗保险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 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构建高质量服务能力体系。 7.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全面推进养老护理体系建设, 深化养老服务在职从业人员的护理培训、等级认定和技能 竞赛等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养措施、评价标准、 晋升通道、薪酬体系、激励机制和管理系统,实现养老护 理员人才储备充足、专业素养过硬、收入水平合理、职业 受人尊重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 红十字会) 8.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推进以“长者码”为基础的数 字养老项目,围绕“五个老有”拓展应用场景,逐步集成智慧 养老院、居家养老中心智能终端等为老服务数字化成果, 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场景,实现智能管理和精准服务。加快 智能服务设备研发,加强老年人应用培训,消除“数字鸿沟”, 推广智慧养老技术与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大数据局) 9.促进民营养老机构有序发展。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 普惠养老服务,依托“床位码”等应用,实现床位智能管理和 精准补助。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 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专业养老机构运行居 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上门服务。加快推 进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相融合,探索将全市划分 2-4 个 片区,择优确定专业机构,合理规范服务期限,分区域连 锁运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责任单 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构建多要素支撑保障体系。 10.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财 政资金用于养老服务,确保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 不低于 55%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机构 运营补助等政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 参与,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 道筹集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1.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制 度,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办法 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 运营秩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监管, 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 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12.发挥为老服务组织作用。引导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 深化“银龄互助”,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 积极发挥社会工作服务在精神慰藉、咨询服务、权益保障 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挖掘培育为老社会组织,推进慈善惠 老,鼓励公益创投设立各类为老惠老项目,打造一批服务 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在“浙里康养”工作专班基础上, 完善指挥、考核、推动机制,加强各地、各部门联动,形 成“市级指导抓、县级统筹抓、乡级具体抓、村级主动抓”的 合力推进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要切实履行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健全评价机制, 有效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基本养老服 务政策宣传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清 单落实信息,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和孝文化,努力营造尊老、 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施行。 附件:舟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舟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序 号 对象 服务 项目 企业 职工 基本 1 局 市户籍老年 城乡 为符合条件的 人 居民 参保老年人发 基本 放城乡居民基 养老 本养老保险待 保险 遇。 年人 4 时足额发放基 帮助 保险 本市户籍老 保险 位 市人社 老保险的本 医疗 类型 参保老年人按 物质 养老 60 周岁以上 责任单 为符合条件的 参加基本养 2 3 服务内容 服务 本养老金。 为退休职工提 高门诊、住院 报销比例。 物质 市人社 帮助 局 物质 市医保 帮助 局 养老 为已参加城乡 物质 市人社 保险 居民基本养老 帮助 局 保 险 的 65 周 岁以上老年人 增发老年养老 金。 居家 5 养老 服务 为老年人居家 养老提供相关 照护 市民政 活动场所和服 服务 局 务内容。 为有需要的老 6 助餐 年人提供助餐 照护 市民政 服务 场所和送餐上 服务 局 门服务。 80 周 岁 以 下 7 自理 老年人每两年 能力 可免费进行能 评估 力综合评估一 照护 市民政 服务 局 次。 8 健康 每年为老年人 照护 市卫健 体检 提供 1 次健康 服务 委 管理服务,包 括生活方式和 健康状况评估 体格检查、辅 助检查和健康 指导。 进入政府投资 主办的公园、 文化馆、美术 馆、展览馆、 科技馆、图书 公共 9 场所 优惠 馆、博物馆和 旅游景点以及 优惠 市文广 体育健身(按 扶持 旅体局 不同时间段及 项目)等公共 场所可享受半 价以上优惠 70 周 岁 以 上 免票。 10 出行 60-69 周岁老 优惠 市交通 优惠 年人享受半价 扶持 局 乘坐城市公交 车 , 70 周 岁 以上老年人享 受免费乘坐城 市公交车。 对有法律服务 需求的老年人 依照有关规定 法律 11 援助 给予法律援助 70 周 岁 至 80 周岁老年人首 优惠 市司法 扶持 局 次办理公证遗 嘱,公证费减 半收取。 通过政府购买 公益 12 服务 服务的方式, 依托社会组织 为海岛老人提 供相关服务。 13 14 照护 服务 关爱 各单位 服务 80 周岁以上 意外 由政府购买意 物质 本市户籍老 保险 外伤害保险。 年人 高龄 为 80 周 岁 以 物质 市民政 津贴 上本市户籍老 帮助 局 帮助 市民政 局 年人发放高龄 津贴。 为独居老年人 15 居家 每人每月提供 养老 一定时间的免 服务 费居家养老服 照护 市民政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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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3-05-06 由 养老人 于 2024-05-25 10:31:5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