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局(城乡工作处、 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 2024 年全市民政工作,现将《2024 年 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民政局 2024 年 3 月 7 日 2024 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 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民政工作意义重 大。2024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 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共同富裕为 目标,全力建设“为民、幸福、实干、智慧、文化” 五型民政,为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推 进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贡献民政力量。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用好理论学习中 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辅导、专题党课等方式,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走深走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 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民政工作的生动实践。巩固拓 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 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入践行“四下基 层”工作制度,不断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 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 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把坚定拥护“两 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 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整、全面、准确领会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 折不扣抓好落实。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三)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全市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应用。鼓励各 区通过采购“数据分析”和“铁脚板排查”服务的方式, 实现常态化监测预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巩固脱 贫成果工作,推动防止返贫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 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四)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推动落实《武汉 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武汉市社会救助对 象认定实施办法》,分层分类认定社会救助对象。 提高低保等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价 格联动机制,及时发放补助金。全面推进分散供 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用和照料护理费用分开发放制 度。 (五)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贯彻落实《省民 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服务类社会 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 护类、支持类等服务型社会救助。各区服务型救 助支出不低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的 60%。加强社会救助信息技术应用。全面实施告 知承诺制。 (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强化 2023 年大数 据监督核查问题整改。落实大数据监督核查工作。 制定《2024 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湖北省社 会救助免责清单(试行)》,细化容错纠错免责的具 体情形。 三、推动老龄工作稳中有进 (七)完善老龄工作体系。调整武汉市老龄委成 员单位组成,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议事制度。根 据国家、省老龄委会议精神,筹备武汉市老龄委 全会及各区老龄工作会议。 (八)提升老龄工作质量。深入开展老龄问题调 查研究,分析老年人口增长、分布及生存状况。 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理 顺基层老年协会管理关系,多措并举支持老年人 参与社会活动。 (九)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好老年优待 证发放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 型社区创建。办理好市政协《关于全面推进社会 适老化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议案》。 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推荐评选工作。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指导各区举 办“敬老月”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老年人运 用智能技术中遇到的新问题。 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十)强化养老服务政策保障。制订出台新时代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经济困难失 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政策文件。落实《市人民政 府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和 30 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整合老年人能力 评估和健康状况评估,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结果 通认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完善高龄津贴、 家庭养老床位、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养老 服务补贴制度。 (十一)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新增 20 个街道 (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30 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 心(站)、20 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服务 点)、50 个老年人助餐点。推进市第二社会福利 院康养楼建设。完成 1210 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 家适老化改造。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改造。 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 加强已建成项目“回头看”。启动老年助餐服务三年 行动,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落实养老服 务顾问制度,提高居村级养老顾问点覆盖率。持 续推广农村“党建+互助养老”服务模式。 (十二)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发展。采取提档一批、 升级一批、优化一批、整合一批的方式,加快推 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床位利 用率。对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纳入区级集中照 护。各中心城区探索建设 1 所失智老人养护院或 开辟失智老人养护专区。探索开展经济困难失能 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启动中心城区养老志愿服 务试点,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 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试点,开展 5 个 人工智能养老机构、30 个人工智能养老社区的创 建工作。制订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应用规范、建 设指南等标准。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十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制订《居家养老上 门服务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落实《湖北省养老 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规范公建民营养 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和管理。组织养老服务设施和 机构开展等级评定。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 和养老机构“双评议”。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 级认定,分层分类培训不少于 1 万人次。 五、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持续推动社会 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 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加 大对社会组织“两微一端”的监督管理。 (十五)优化社会组织结构。优先扶持发展科技 创新类、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和基层社会服 务类社会组织。加快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年底所有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开 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评选、优秀社区社会组 织 和典型案 例评选等活动,新增社区社会组 织 7000 家以上。 (十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持续开展行业协会 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组织违规评比表彰治理、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 织等专项行动。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现场抽查,市 区两级抽查率分别达到 4%、3%。推进社会组织 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全覆盖。全面落 实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动态调整社会组织异常 活动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十七)增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生活 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 作,打造“让爱回家”寻亲工作室。组织实施“冬季 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和“6.19” 开放日活动。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救助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强化残疾人“两项 补贴”动态管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 办”、“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开展“精康融合行 动”,登记康复服务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 50%以 上。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综合试点验收 工作。办好第 42 届中国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暨 国际福祉机器博览会。 (十九)扎实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清明 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督促指导江夏、蔡甸、东西 湖、黄陂、新洲、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长江新区推动建设区级公益 性公墓。探索建设市区共建公益性公墓。 (二十)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拓展新时代和谐婚 姻家庭辅导教育,宣传和谐家庭社会责任,深化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互联网+婚姻服务”。指 导 16 个婚姻登记处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一)扎实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规范行政区 划调整工作申报、审批流程。做好江汉区部分街 道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备案。推进洪山区街道级 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有关工作。指导相关区做好行 政区划调整准备工作。 (二十二)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参与市城市 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一标三实”工作。完成 地名协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既有道路数据 治理,基本形成包含法定道路名称的道路路网。 建立标准道路名称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地名命名 更名审批及备案公告。推进乡村地名命名和乡村 地名文化挖掘宣传工作。 (二十三)创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模式。升级改 造地名协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政区域界线界 桩数字化在线管理。完成勘界工作“回头看”和勘界 档案整理验收与入馆工作。牵头完成武汉黄冈线、 配合完成武汉荆州线第五轮市级界线联检工作。 指导完成市内 6 条区级界线联检工作。 八、加强儿童福利工作 (二十四)强化儿童福利兜底保障。推动提高孤 儿养育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生活补贴。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 目,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保障范围, 并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助学金。 (二十五)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全面摸排走 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建立信息档案。实施监护提质、精准关 爱帮扶、安全防护以及“微光计划·相伴成长”暨百 家社会组织与百名社工牵手百名农村困境留守儿 童结对关爱行动。 (二十六)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创建 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实施“精准化 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市区两级 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 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强化基层儿童 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九、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 (二十七)弘扬慈善文化。利用“中华慈善日”、 “湖北慈善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 动,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 善事业。开展慈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和引 导各类慈善组织开展慈善为民活动,打造一批慈 善项目品牌。 (二十八)发
武汉市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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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4-03-07 由 养老人 于 2024-07-04 16:57:0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