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智慧化养老服务综 合体 建设指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 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为高标准推进民心工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提升我市 养老服务智慧化、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组织力量编制了 《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和《养老机构(养老 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现印发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 2.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 境 建设指引 2024 年 5 月 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 碍 友好环境建设指引 1 范围 本指引提供了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 友好专区环境设置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通用细则,以 及居住、卫浴、交通、餐饮和活动等空间的设置指导。 本指引适用于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中新建或 改建专门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环境设置,也适用于一般养 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增进老年人认知功能康复训练 的环境设置。 2 总体原则 2.1 确保环境的安全性 最大程度降低环境中导致老年人各类不良事件的风险 因素,并对环境中的危险元素加以管控。 2.2 保持环境的稳定性与熟悉性 营造小规模、居家式的环境氛围,鼓励老年人携带一 定数量的喜爱或有纪念意义的个人物品。 2.3 设计定向标识 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地看到简明、易懂的时间线索, 设置方向引导标识以提升其空间定向的独立性。 2.4 提供适当的感官刺激 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方面,增加环境 中有益的刺激,减少不良的刺激。 2.5 保持私密性和社交性 提供保护隐私,独处的空间与不同规模的小组活动空 间。 3 总体要求 3.1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建筑基地与总平 面、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应符合 JGJ 450 的相关规定。 3.2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运营管理应符合 GB/T 35796、GB 38600 的相关规定。 3.3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无障碍设计应符 合 GB 55019 的相关规定。 3.4 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图形符号与标志 应符合 MZ/T 131 的相关规定。 3.5 宜配置符合 JGJ/T 484 相关规定的养老服务智能 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安全技术 防范、电子巡查等。 4 通用细则 4.1 平面布局 4.1.1 宜采用小规模组团方式设置相对独立的认知障 碍照护单元,每个单元的规模宜控制在 15~20 人。 4.1.2 同时设置多个认知障碍照护单元时,其位置宜 相互毗邻。 4.1.3 照护单元内平面布局宜使老年人的行动路径自 由、连续。照护专区的平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 25 平方米。 照料单元内的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 10 平方米,双 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 16 平方米,多人间居室的床均 使用面积不应低于 6 平方米。 4.2 设施设备 4.2.1 老年人自主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日常用品,应易 于识别且安全,便于操作。 4.2.2 示例:居室门、门把手、床椅、衣柜、餐具、 开关、按钮、马桶圈。 4.2.3 工作人员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日常用品,应采用 隐蔽式设计。 4.2.4 示例:清洁用品收纳柜、保洁室房门。 4.2.5 窗户宜采用 下悬内倒 和内 平开复合的开 启方 式,且平开窗窗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 30°。 4.2.6 居室内应安装适宜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呼叫 系统,可采用人脸识别、红外线感应报警、离床感应等智 能化设施设备。 4.2.7 公共就餐区域可参照居家环境配置微波炉或电 磁炉、电饭煲、冰箱、冷热水饮水机、消毒柜等小家电。 也可由具备同类功能的其他设施设备替代。部分设施设 备,如冰箱、冷热水饮水机、消毒柜等,可根据机构实际 情况与其他区域共享配置。 4.2.8 康复训练场所宜配备针对认知障碍的益智康复 训练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疗法、脑神经康复理 疗、物理治疗等相关设备。 4.2.9 非药物干预区域应配备非药物干预所需的设施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沙盘、多感官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 练器材、园艺植物等。 4.2.10 注:非药物干预疗法包括但不限于园艺疗法、 音乐疗法、多感官刺激疗法、感觉综合疗法、精神运动疗 法等。 4.3 物理环境 4.3.1 老年人居室、活动空间、就餐空间、走廊应具 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条件;且应设置充足、均匀的人工照 明,避免出现阴影或暗区。 4.3.2 人工照明应能够分区、分组控制,以适应不同 时间和场景下的使用及管理需求。 4.3.3 主要出入口、通道、卫生间门口处、就餐区域 及地势变化区域宜增设局部照明,保证空间照度充足、均 匀,避免眩光、反光、阴影和灰暗面。 4.3.4 应控制或降低噪音及室内回响。 4.4 软装设计 4.4.1 相邻空间内无高差的地面在色彩与明度应宜相 同或相近。 4.4.2 照护单元宜通过装饰风格、主题色彩、家具样 式等方式加以区分。 4.4.3 宜采用适宜的色彩对比增强对整体与局部空间 的识别与利用。 4.4.4 示例:地面与墙 面、门面与墙面、 扶手 与墙 面。 4.4.5 窗框与门框宜在色彩与造型上有所区分。 4.4.6 标识应采用文字、图画、符号相结合的表达方 式。 4.4.7 淋浴间宜配置带扶手的浴椅和可控制喷水方向 的手持式花洒。 5 居住空间 5.1 居住空间的安全性设置 5.1.1 居室内不摆放有尖刺的植物、有锐利棱角的物 品;不放置裸露的散热设备。 5.1.2 居室内的带轮家具在非使用状态下应确保轮闸 及时锁闭。 5.2 居住空间的稳定性与熟悉性设置。 5.2.1 居室平面布局应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与个人 喜好。 5.2.2 示例:床的摆放方向、床头柜的摆放位置。 5.2.3 居室的装修风格应为温馨、舒适的家居风格。 5.2.4 应选用安全、方便使用的适老化家具。 5.2.5 宜个性化布置个人生活区域,鼓励使用、摆放 安全可靠且个人喜爱的物品。 5.2.6 示例:抱枕、毯子、床罩、照片、玩偶。 5.2.7 宜在居室内放置符合老年人体型的安全座椅。 5.2.8 居室门口、床头、橱柜处宜设有易于认知障碍 老年人辨识个人空间的标志物或标识图文说明。 5.2.9 示例:老年人本人或亲属的照片、宠物或风景 的照片、记忆箱、特色装饰。 5.2.10 宜在居室设置居住空间的定向线索。 5.2.11 宜在居室的明显位置设置信息板。 5.2.12 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设置大尺寸、阿拉伯数字 的指针时钟。 5.2.13 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设置大字体、版式简洁的 日历。 5.3 居住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 5.3.1 居室墙面应选用浅色,哑光材质;顶部光源不 应安装在床的正上方且应避免光源裸露;应避免在窗户前 方放置阻挡老年人视线的设施设备。示例:高柜、医用设 备。 5.4 居住空间的隐私性与社交性设置 5.4.1 居室门不宜直接相对,以免加重定向障碍,同 时维护私密性。 5.4.2 各床位空间宜用隔帘、家具以保持私密性。 6 卫浴空间 6.1 卫浴空间的安全性设置 6.1.1 宜配置带扶手的浴椅和可控制喷水方向的手持 式花洒;收纳空间设置应隐蔽。 6.1.2 应留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护理操作的 空间。 6.1.3 人工光源应均匀且照明良好。 6.2 卫浴空间的稳定性和熟悉性设置 6.2.1 应配置易于辨识、操作简单的洁具,包括但不 限于面盆、马桶等。 6.2.2 应配置易于辨识、操作简单的日用五金配件, 包括但不限于水龙头、把手等。 6.2.3 不宜使用梳妆镜。 6.3 卫浴空间的定向线索设置 6.3.1 卫生间与洗浴间分别设置时,其门面标识应有 明显差别。 6.3.2 同一照护单元内的卫生间门面宜设置为统一的 外观与色彩。 6.4 卫浴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 6.4.1 洁具应与其 所在的墙面和地面的色彩对 比明 显。花洒、扶手、水龙头、浴凳宜选用与相邻墙面、地面 或洁具的颜色容易区分的对比色。 6.4.2 应避免使用噪声过大的设施设备。 6.5 卫浴空间的隐私性与社交性设置 6.5.1 洗浴区应安装浴帘。 6.5.2 洗浴间门口宜安装门帘,避免外部视线贯穿。 7 交通空间 7.1 交通空间的安全性设置 7.1.1 通往不安全区域的出入口应设有门禁,并采用 隐蔽化处理。 7.1.2 对需要封闭管理的通道,封闭后应用隐蔽性的 安全围栏加以遮挡。 7.1.3 电梯应设置楼控模式,避免老年人误入不安全 区域。 7.1.4 电 梯内的轮椅倒 车镜 宜安 装在角度合适的高 处,避免引起镜像认知障碍。 7.1.5 消火栓、强电箱、弱电箱、水井房等设施设备 门面宜采用隐蔽式设计;灭火器箱体不宜外置于地面,如 有外置箱体,宜采用安全遮蔽措施。 7.1.6 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和主要通道的地面不应放 置可移动地毯、地垫、矮凳、盆栽等存在风险隐患的地面 铺装或障碍物。 7.2 交通空间的稳定性与熟悉性设置 7.2.1 不同的走廊空间宜通过装饰加以区别,便于老 年人识别和定位。 7.2.2 走廊空间可采用城市街景、自然风光等生活中 常见的元素进行装饰,营造熟悉、亲切、温暖的生活氛 围,激发回忆,促进适应与交流。 7.2.3 应安装连续的扶手,扶手宜为家居风格的木纹 饰面。 7.3 交通空间的定向线索设置 7.3.1 老年人使用的出入口应与周围墙面的色彩对比 明显,供其他人员使用的出入口应进行隐蔽化处理。 7.3.2 应在电梯厅、电梯内设置以数字、文字、符号 相结合的楼层导示牌,并对各楼层功能加以注明。 7.3.3 对不同楼层设置颜色标识时,电梯厅的墙面应 与楼层标识的颜色保持一致。 7.4 交通空间的感官刺激设置 7.4.1 走廊照明应充足、均匀,应避免顶部强烈的管 束照明。 7.4.2 电梯轿厢壁面宜色彩柔和,轿厢地面颜色宜与 楼层走廊地面的色彩保持一致。 7.4.3 电梯厅的电梯按键、轿厢内的控制面板应与背 景墙面对比明显。 8 餐饮空间 8.1 餐饮空间的安全性设置 8.1.1 应配置材质安全且不易破损的餐具。 8.1.2 应避免配置刀具、叉子及带尖角或锐边的餐厨 用具。 8.1.3 公共区域的橱柜、插座面板、暖水瓶及各类电 气设施设备,应受控使用,并按需求设置安全锁口、用电 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张贴安全使用和管理提示。 8.1.4 餐桌不宜选择会产生倒影和反光的桌面。 8.2 餐饮空间的稳定性与熟悉性设置 8.2.1 宜设置小规模的餐厅。 8.2.2 餐厅应设置数量充足的餐位,宜设置多种类型 与组合的餐桌。 8.2.3 餐饮用具的外观宜为家居风格。 8.3 餐饮空间的定向线索设置 8.3.1 餐厅位置应明显且容易找到,宜采用开放式。 8.3.2 宜在餐厅
天津市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知障碍友好环境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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