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20 CCS A 01 湖 43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T 2063—2021 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ommunity-home based nursing care of the elderly 2021 - 08 - 07 实施 2021 - 05 - 07 发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3/T 2063—2021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管理要求 ··············································································································· 2 6 服务内容及要求 ······································································································ 2 7 服务流程 ··············································································································· 4 8 评价与持续改进 ······································································································ 5 附录 A(资料性) 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反馈表································································ 6 I DB43/T 2063—2021 II DB43/T 206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民政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南大学、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中 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未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有心养老产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辉、李鄂辉、李永胜、许长林、蒋琼华、黄超琼、尚云峰、李国平、廖露露、 王曙红、姜娜、刘隽铭、陈嘉、赵一楠、石小兰、周志明、杨云霞、陈荟菁。 III DB43/T 2063—2021 IV DB43/T 2063—2021 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评价与 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机构。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不适用于此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7276—2018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WS/T 484—2015 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DB43/T 1309—2017 老年人能力筛查评估 DB43/T 1614—2019 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规范 DB43/T 1641—2019 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DB43/T 1666—2019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elderly 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 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类养老机构,卫生服务机构,社团及社 区公益组织等延伸服务机构。 3.2 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 elderly home nursing care in community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有养老护理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健康管理、生活 护理、协助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安宁服务等。 4 基本要求 4.1 机构要求 4.1.1 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关经营和服务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满足 GB/T 37276—2018 5.1—5.2 中资质 1 DB43/T 2063—2021 要求。 4.1.2 服务机构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场所,服务场所及设施应符合 JGJ 450—2018 的规 定。 4.2 人员要求 4.2.1 服务人员应信守职业道德。 4.2.2 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每年健康体检一次。 4.2.3 服务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4.2.4 服务人员应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 20 个学时。 4.2.5 服务人员宜购买相应保险。 4.2.6 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人员,宜有陪同人员或到达老年人居住处和服务完成后及时向机构报告。 5 管理要求 5.1 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应遵循安全、尊重、自愿、保密及个性化的原则。 5.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与其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要求、工作 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等。 5.3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档案管理、 安全与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签订服务协议,合理制定服务计划。 5.4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公示服务指南和护理服务收费标准。 5.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档案,设专人管理,实行一人一档,服务人员应做 好各项服务记录,及时归档,记录及归档要求应符合 WS/T 484—2015 的规定。 5.6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立服务质量控制责任部门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服务提供过程进 行质量控制,并达到如下要求:a)服务提供完成率达 100%;b)服务满意率达 80%及以上。 5.7 提供服务的人员和机构应遵循诚信原则,做到信息保密,无不良记录。 6 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服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管理、基础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安全护理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急救护理、康复服务、安宁服务。 6.2 服务要求 6.2.1 健康管理 6.2.1.1 健康管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采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与咨询、疾病预防、转 介服务。 6.2.1.2 由执业护士完成老年人健康信息采集,按照 WS/T 484—2015 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康档案。 6.2.1.3 由医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目前健康状况及用药情况,老年人应每年至少健 康体检 1 次。 6.2.1.4 应根据老年人疾病情况,协助老年人做好急(转)诊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6.2.1.5 健康管理服务应符合 DB43/T 1641—2019 的相关要求。 2 DB43/T 2063—2021 6.2.2 基础护理服务 6.2.2.1 基础护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监测、口腔护理、冷热疗法、开塞露的使用、伤口 换药、超声雾化吸入、血糖监测、口服给药。 6.2.2.2 依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开展评估,按需提供服务。 6.2.2.3 应由执业护士提供护理服务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协助提供护理服务。 6.2.2.4 基础护理操作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6.2.3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应符合 DB43/T 1614—2019 的相关要求。 6.2.4 安全护理服务 6.2.4.1 安全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约束、防烫伤、防自杀/伤人、防走失。 6.2.4.2 提供安全护理服务前应进行专项评估。 6.2.4.3 应做好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的安全宣教,告知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常见意外的预防和处理措 施。 6.2.4.4 应由执业护士提供护理服务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协助提供护理服务。 6.2.5 协助医疗护理 6.2.5.1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胃管、导尿管、气管切开及造瘘口异常情况识别、口腔 吸痰、二便收集送检、协助服药、并发症的预防、物品的清洁、消毒。 6.2.5.2 日常身体情况观察包括但不限于:观察老年人生命体征、常见老年疾病症状变化、一般心理 反应和社会家庭变化情况。 6.2.5.3 指导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进行并发症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与医护人员或医疗机构沟通。 6.2.5.4 当护理条件受限时,应协助老年人到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治疗护理服务。 6.2.5.5 应由执业护士提供护理服务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协助提供护理服务。 6.2.6 急救护理 6.2.6.1 急救护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的紧急处理、心肺复苏、外伤止血包扎(包括骨折 处理)
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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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1-08-07 由 养老人 于 2023-05-12 23:43:0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