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渝民发〔2023〕9 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 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 2023 年 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重庆市民政局 2023 年 8 月 3 日 1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老年食堂是嵌入城乡社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助力, 为社区(村)老人提供多样化就餐服务的公益性养老服务 设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老年食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养 老服务,尤其是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促进老年人,特 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便利化可及化,更好实现惠民有感,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 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 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惠 民有感”工作导向,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 便问题,着力建设一批老年食堂,优化一批助餐模式,打 造“渝悦养老”服务品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检验主题 教育成效,为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协同。政府制定老年食堂规划 2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布局,加强政策供给,依托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 体推动老年食堂规范建设、长效运营。鼓励餐饮企业、物 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老年食堂建设运 营,实现服务可获得、价格可负担、发展可持续。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 水平、社区成熟程度、老人基本状况、市场发育程度等因 素,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探索老年食堂建设模式、补 贴标准,确保政府、市场、社会权责边界清晰,集中力量 把补助用在刀刃上。 (三)聚焦需求、注重实效。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失 能、残疾、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助餐刚需,优惠服 务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就餐需求,倡导优待其他老年群体就 餐。在此基础上,为其他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同时推 动助餐服务与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社交等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协调发展,以“小实事”助力“大民生”。 (四)数字管理、优质服务。依托“渝悦养老”开发老 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 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 加快推进老年食堂的标准化、规范化,用心用情用力做好 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共同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晚年”。 3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三、目标任务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立足前期工作基础,结合老旧小区 改造、新城区建设等项目推进老年食堂建设,不搞形象工 程、面子工程,争取条件成熟一个,集中力量建好一个, 年内新建完善 500 家老年食堂,打造 100 家建设规范、运 行良好、服务人数多、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老年食堂,让 群众看得见、吃得好、得实惠。 8 月底前(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以中心城区为重 点开展建设,其他区县广泛参与,选择条件适合、老年人 助餐需求强烈的社区,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每 个区县至少建设 1 家,力争全市建设 200 家。 9—12 月(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在全市范围推开 老年食堂建设工作,力争再建设 300 家老年食堂。同时, 推动基础较好的老年食堂改造提升,打造 100 家示范老年 食堂,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扩大助餐服务受益面。 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交流调研、举办现场会等活 动,推介各地先进经验,同时将根据月均服务人次、就餐 满意度等指标,择优评选 100 家示范老年食堂予以 5 万元/ 家的奖励。 四、主要举措 4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一)利用存量闲置资源优化布局。老年食堂应综合 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设 置在居民聚集区、困难老人集中区、交通便利区。要充分 依托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等布点建设,鼓励支持利用小区闲置物业、低效使用的公 共房屋和设施等存量资源开展建设,打造“一刻钟”居家养 老服务圈。 (二)统一规范建设标准。老年食堂应统一命名为“× ×社区(村)老年食堂”,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识。老 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供餐能力一 般应在 50 人/餐以上,食堂面积一般应不少于 50 平方米。 老年食堂宜设在 2 层以下(含 2 楼),3 楼以上应设电梯, 并在食堂内外配置无障碍设施和助餐工具,方便老年人出 入、用餐。 (三)因地制宜开展建设。老年食堂应根据社区老年 人数量、养老服务机构情况、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等实事求 是选择建设模式,孤寡老人多、失能老人多、低收入老人 多的地区可更多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济条件好、市 场发育度高的社区可更多选择市场化运作。鼓励各级各类 养老服务机构开放食堂、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支持物业 5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服务企业在居民区开办老年食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 送餐上门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 引进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建设运营老年食堂。利用具有集体 用餐配送资质的社会餐饮单位建立“中央厨房+冷链输送+ 社区配送站+流动餐车”的社区老年配餐体系,包片为老年 人提供配餐、助餐和送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利用 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及闲置资源兴办老年食堂,老年人较少 的村可在集镇开设“赶集食堂”。 (四)积极探索数字支撑。加强“渝悦养老”云平台建 设,开通老年食堂管理模块,集成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 食堂地图、老年食堂菜单、订餐就餐送餐等数据信息,试 点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支付结算工作。引导老年人及代理 人通过各类平台 APP 开展订餐、配餐、送餐,由网络平台 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鼓励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 务。 (五)做实老年人就餐优惠。老年食堂以服务老年人 为主,可面向社会开放,按市场价格提供餐饮服务。要认 真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要求,根据老人年龄阶段、家庭困难 状况及活力程度等情况,对就餐送餐服务实行差异化优惠 并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优惠范围、方式和 6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并向经 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人倾斜,优惠幅度不 得超过普通服务价格的 50%。 (六)加强老年食堂运营扶持。各区县可根据服务人 次给予社区老年食堂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符合 条件的社区老年食堂,要及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协助在 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 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 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 (七)积极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整合用好街镇村 社、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餐饮机构、社工志愿者等 各方资源,在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同时,延伸提供康复护 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探索社区居家“一站式” 养老服务解决方案,不断扩大用户规模,提升资源利用效 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完 善本区县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 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处要牵头督促落实,于 9 月底、12 月 底前,对各区县老年食堂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推进老 7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重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年食堂建设。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建设 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支持 配合,切实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机构参与、社会共 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民 政局报送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 况。其中,9 月 5 日前,报送初步建设成效;12 月 25 日前, 报送工作总结;其他典型经验做法可及时报送(联系人: 魏 军 ; 联 系 电 话 : 13330360610 ; 邮 箱 : 413435708@qq.com)。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主题教 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普及养老 服务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切实营造共同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8 重庆市民政局发布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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