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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 步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全面提升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 老服务需求,根据省民政厅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22024)的通知》(苏民养老〔2022〕14 号)《南通市 “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通政办发〔 2021〕6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养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 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四 五”期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需求导向、优化服务、 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原则,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深化服 务模式、强化人才支撑、拓展服务内容、完善监管体系、 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拓面、提质、 增效,努力让广大老年人享有“身边、家边、周边”的高质 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1- 二、工作目标 到 2024 年,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制 度、市场、标准、监管四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设 施配套成熟完备、服务供给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居家社区养老高 质量发展新格局,全市老年人在家在社区就近享受养老服 务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家庭养老服务功能 1.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 展适老化改造,将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范围逐步 扩大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已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 家老年人中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 老年人家庭,到 2024 年底前,完成政府支持的家庭适老化 改造不少于 1.4 万户。制定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基础性标 准及规范,重点聚焦家庭无障碍环境提升、设施设备更换 智能技术应用、老年用品配置等。坚持“一户一案、一人一 策”改造原则,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机制,增强改造产 品适配、综合评估及设计施工的专业性。引入市场化机制 积极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企业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 提供品质化、个性化的适老化改造服务。 2.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聚焦居家老年人中的高龄、 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服务需求,依托具备适老化改 造、智能化改造、失能照护能力等相关资质的养老机构或 -2- 组织,对照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 (DB32/4182-2021),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提供长 期照护、康复护理、陪诊转介等服务。到 2024 年底前,全 市新增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3000 张。完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相关建设标准、申请流程和运营补贴政策,并与政府购买 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及长期 照护保险等政策相衔接。加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运行监管 将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过程、服务人员及服务评价 等信息纳入“通城养老”综合为老服务平台统一监管,通过 上门巡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评估结 果与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补贴实行挂钩。 3.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质效。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进社 区进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养老机构作为家庭养老照 护床位运营和居家上门服务的主体,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 人提供日常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辅助出行、紧急 救援等服务。执行江苏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关标准,细 化居家上门服务管理流程,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 务标准及质量监管等具体内容。健全市、县两级智慧养老 服务平台,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线上、线下“菜单 式”便捷为老服务。整合家庭医生服务、居家长期护理服务、 残疾人上门服务等政策,分层分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适宜 的养老助老服务。到 2024 年底前,全市接受居家上门服务 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不低于 18%。 (二)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3- 4.推进城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江苏省《城 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规范》 (DB32/4183-2021),2023 年底前每个城市街道配建 1 家 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日间 照料、上门服务、全托服务、智能呼叫、技能培训、业务 指导等功能,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互补,在街道辖区内形 成“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面积较大、老年人口较 多的街道可适度扩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规模或增加设施 布点。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应满足相关养老服务设施 建设标准,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为养老机构。 5.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城乡标准化社区 养老服务站点配建,2024 年底前,每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站均可提供日间照料、健康管理、文体活动、日常应急等 服务,鼓励与社区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功能设施共建共 享。重点加强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的社区嵌入式养老 机构——社区长者驿家建设,鼓励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养老 服务站点,提供居家失能老年人帮扶、能力评估等专业服 务。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力量连锁化运营一定数量的社区养 老服务站点,提升服务质效,形成品牌规模效应。加强对 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运营状况,精 准落实扶持政策。 6.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健全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 络,重点补齐农村地区助餐服务短板。创新老年助餐服务 提供机制,因地制宜采取商户挂牌、流动餐车、邻里助餐 -4- 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便利老年人就餐。鼓励开发老年 营养餐、保健餐,提高老年餐饮服务品质。完善老年助浴 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支持社区 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健全农 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和城市独居老人探访服务制度,实行 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采取电话问候、视频连线、 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摸清高龄 空巢独居老人底数,做到有名册、有台账、有平台、有记 录、有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效能,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解决老年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7.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联合卫生健康部 门,制定老年认知障碍评估标准,对社区认知症患者进行 识别摸底,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在社区层面,研究建立 包括认知症早期筛查、发现转诊、认知干预、志愿服务、 家庭支持等在内的社区认知关爱平台。鼓励具备认知症照 护能力的养老机构,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非药物干预训 练和早期照护服务,为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慰藉、能力提升 和喘息服务。充分利用“国际阿尔兹海默病日”、敬老月等 节点,开展认知障碍知识普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注认 知症防治的良好氛围。到 2024 年底前,全市新建或改建认 知症照护床位 3000 张。 8.开展颐养住区建设。依据江苏省颐养住区建设运营 相关标准,聚焦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 施,推进颐养住区公共设施与家庭空间的无障碍衔接。通 -5- 过在颐养住区内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整合住区 周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志愿服务等资源,为住区老年 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 援助等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鼓励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企业 根据颐养住区相关标准,设计、新建、改建颐养住区项目 到 2024 年底前,全市新建、改建颐养住区数量不少于 2 个。 (三)提升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9.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充分利用农村地区闲置的 校舍、厂房、村部等资源,开展村级邻里互助点建设,鼓 励发展“邻里互助中心”“村民睦邻点”等村民互助养老模式, 为村民提供日托、探视、助餐、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娱 乐等互助养老服务。到 2024 年底前,原则上老年人较多的 建制村或较大自然村都应建成一所村级邻里互助点。探索 实行“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 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保障村级邻里互助点可持续运营。支 持成立农村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养农村养老服务志愿者 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农村老年人开展结队帮扶。 加强对村级邻里互助点建筑物、食品、消防、卫生、服务 等事项的监督管理。 10.探索“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农村 基层党组织作用,整合农村党建资源,拓展农村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阵地,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党群服务中 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就近融合,提供便捷服务,把养 老阵地建成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加快党员 -6- 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乡镇和驻村党员干部定期 开展助老敬老志愿活动,根据老年人需求及时提供各项便 民利民服务。倡导农村地区党员干部与留守、高龄、失能 (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动态掌握 老年人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强化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保障机制。到 2024 年底前,全市建成一批“党建+农村养 老”服务示范点。 11.发挥农村养老机构辐射带动作用。 综合考虑农村 地区人口规模、老年人分布以及养老服务需求等状况,统 筹推进不同类型养老机构规划建设,为有需求的农村居家 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支持。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 中供养服务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统筹 安排,承接农村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 量监管等任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辐射作用, 向周边老年人开放机构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并拓展定期 探访、居家上门、短期托养等综合性服务功能。对照《江 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指导规范(试行)》标 准,到 2024 年底前,全市建成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 中心不少于 30 家,发挥其培训指导、专业服务优势,参与 村级邻里互助点建设运营,就近解决农村老年人实际困难。 (四)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12.实施“链式养老”服务延伸工程。积极推广我市居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链式养 老”配套政策及标准,重点鼓励规模连锁型、医养结合型养 -7- 老机构整合机构、社区、居家、医护等养老服务资源,发 挥专业优势,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延伸开展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无缝 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从机构到社区居家相衔接的一体化专 业养老服务。完善政策扶持,在机构运营补贴、居家养老 服务补贴、照护和医疗保险待遇及连锁品牌经营补贴等方 面进一步细化扶持措施,持续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 区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到 2024 年底前,全市“链式养老” 服务模式成熟完备,90%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专 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以照 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综合性养老服 务机构。 13.试点建立养老服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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