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RYCG20240904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瑞安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9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34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4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9 第七部分 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7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项目概况 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 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CG20240904 项目名称: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2730000 元 最高限价:273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项名称: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3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详 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 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1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 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00 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 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 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2022 年 2 月 1 日 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 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 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 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 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 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第 3 点。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 CA 数字 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 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 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 2 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 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 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 问题联 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 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 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 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 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 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民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莘阳大道 508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05732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62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 28 号三楼 传 真:0577-65802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慧、徐纯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781500/15057335015 质疑联系人:林慧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 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 379 号瑞安财税大楼 1505 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 系 人:施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2. 项目编号 RYCG20240904 3. 4. 采购方式及评 标方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及最 预算金额:2730000 元 高单价限价 最高限价:2730000 元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属于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是否专门面向 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中小企业采购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 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 7. 项目属性 ¨A 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þB 服务类。
瑞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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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4-09-18 由 养老人 于 2024-09-24 20:17:4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