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 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 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 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本项目强制采购清单为:无 优先采购清单为:折叠淋浴椅、普通助浴椅、轮式助浴椅、助浴椅(带便 盆)、坐便椅、换鞋凳、适老椅。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 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 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 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 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 收条款进行验收。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预付 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 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签订 5 个月后组织中期验收,验收通过后(家庭 1 付款方式 养老床位全部建设完成、居家上门服务完成率不 低于 5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服务全部 完成后据实结算服务经费,组织终验合格后支付 合同尾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2 服务地点 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3 服务期限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4 本项目采购标的 第 1 包、第 2 包、第 3 包、第 4 包、第 5 包: 标的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名称及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积 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居家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 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最急需最迫切的居家养老问题,探索建立居家、 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 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 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更好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 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服务需求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在 2025 年 6 月底前提升行动项目周期内, 全市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不少于 1714 张家 庭养老床位,为符合条件的不少于 3213 名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 年人提供每人不少于 30 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 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在设施 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全力打造 具有蚌埠市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建立 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 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 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 90%。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 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 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 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 造、智能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 化设备,并视情况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并根据其需 求同时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此前已进行相关改造并具备相应功 能的部分不重复改造 (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符合条件、有相关需求、自 愿同意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 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 家庭照护者培训等服务 三、实施范围 本次提升行动项目在蚌埠市范围内实施,以老年人人数较多且 相对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具体实施范围由市民政局根据各县(区) 名单征集情况确定。 四、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条件: 1.具有蚌埠市户籍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低保等经济困难轻度 以上失能老年人。 2.老年人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 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对象应对拟建床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 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 改造规划。服务对象应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或)居家养 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 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3.重度失能以上的居家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 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五、服务清单及服务规范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清单。 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 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 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 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 智能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 备,并视情况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建设的家庭养老 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 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 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 贴的服务对象,其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内容参考《蚌埠市家庭养老床 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和本采购需求,综合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等 因素,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开展项目建设。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及服务规范。 由中标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及个性化需求,依据与老年 人的协议约定,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并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 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家庭照护者培训等服 务。中标人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人一案”定制个性化 照护计划,并签订照护服务协议,结合实际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 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参考《蚌埠市居家养老上门服 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和本采购需求。 六、工作流程 (一)项目清单 一是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由中标人入户采集服务对象 的服务需求,对服务对象家庭环境进行评估,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 结果,按照“一人一案”要求,依据《蚌埠市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 考清单》和本采购需求,分别为服务对象制定个性化适老化改造和 智能化改造方案。二是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由中标人结合 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家庭照护需求,按照“一人一案”要求,依据 《蚌埠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和本采购需求,为 服务对象制定服务计划。 (二)项目实施 1.床位建设 中标人根据建设方案和协议,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 改造和智能化改造,配备老年用品、提供必要的居家环境改造、配 置智能化设备,使居家环境基本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 老安全需求和服务条件。 2.提供服务 由中标人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 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帮助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人员掌 握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居家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及水平,并根据服 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经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商议,及时 调整服务计划。 本项目须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其他人员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 进行配备。 3.实施要求 (1)货物现场交付及安装集成调试要求 中标人负责货物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所有产品的配送、培训、 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应按要求将货物送 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安装部署服务,完成各类设备的安装与 调试服务。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 安装工具等备件,应由中标人提供,如中标货物用电负荷超过正常 线路负荷时,所需相关保护设备应由中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 (2)工作规范要求 1)入户人员不得向老人及家属推销保健品、P2P 等违法违规 的内容,并追究法律责任。 2)入户人员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态度,不能与老人、家属、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发生矛盾。 3)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人员与老人、家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 4)从改造实施到审核验收和监督审计,要做好全流程的监管, 实现互联网化管理和审核。中标人对实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建立电子 台账。 (3)资料归档 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上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申请材料、改造 方案、验收结果、服务情况等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一户一档。按要 求实时将老年人基本情况、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情况、居家养老上门 服务提供情况等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2024 年项 目”版块。 (4)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上门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 中标人应具备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应包括后台 管理系统和移动端小程序。后台管理系统应具有床位建设功能(含 申请、评估、建设、验收)、上门服务管理功能(含服务清单、服 务机构、照护方案、服务记录)、运营监管功能(含设备维修记录、 入户记录、培训记录、服务回访、工作报告、结算报告)、信息化 服务功能(含主动关爱、预警处理)及数据中心;移动端小程序应 具有监管服务功能(服务对象建档、服务过程查询、开始服务、进 行中服务、照护方案)、失能评估功能及床位建设功能(含评估列 表、施工列表、评估拍照、评估方案、施工拍照、设备绑定、工单 查询)。系统需接入采购人指定平台,传递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象 信息、签约信息、过程信息、设备数据信息、报警信息及审核评定 结果信息等,接受采购人指定平台统一监管与应急处置调度。中标 后须提供软件管理系统网址及账号密码进行查询验证。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接入采购人指定平台。如中标 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所提供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管理平台不能 实现与招标人指定平台的对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 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质量监管 由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各县(区)对“一人一案” 方案进行审核(包括不限于补助标
2024年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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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4-09-24 由 养老人 于 2024-09-24 14:26:3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