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城政办发〔2020〕23 号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阳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有关 单位: 《城阳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7 日 - 1 - 城阳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 系,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 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山东省养 老服务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 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32 号)等文件 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总要求,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 导,以“阳光城阳”建设为抓手,通过政府规划扶持、社会力量 运营、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为广大老年 人提供方便、周到、快捷、丰富的各类养老服务,全面提升我区 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我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以“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通过构建较为完善的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突破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实现居 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管理人性化、 服务人员专业化,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 乐、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智慧养老等多样化需求,基本形成基 - 2 - 本养老有保障、中端养老有市场、高端养老有选择的多层次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民政部门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管理原则; (三)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保重点、保基本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服务与社区志愿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相结 合原则; (六)坚持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严格落实上级政策。严格按照《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和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建住宅 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 民福〔2019〕29 号)要求,落实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 划、建设和移交管理工作。 2.各部门分工负责。城阳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应确保配建养 老服务设施用房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 步核实、同步验收。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20 平方米配建,主要用 于本小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民政部门参与规划评审验 - 3 - 收。对于根据规划需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地块,城阳规划 分局应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提出需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的建设规模,区民政部门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区自然资源 局应将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明确由土 地竞得人建设并无偿移交区政府(由区民政部门代表)。项目竣 工后,建设单位应按《青岛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 设移交协议书》约定,持有关证件配合区政府(由区民政部门代 表)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区民政局代表区政府 参与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移交,移交后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由区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停 建、缩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 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二)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3.明确功能定位及建设任务。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是本街道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和枢纽,是将 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进行融合发展的 载体,须具备服务家庭床位、康复护理、长托短托日托、助餐送 餐、助洁助浴、文化娱乐等基本功能,主要为本街道老年人提供 各类养老服务。2020 年,每个街道应各建立一处居家社区养老 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20 张。家庭养老床位主要服务于居家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 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联合 - 4 - 审核确认。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消防 验收(备案)手续,须具有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单位资质;须配备 管理人员、专业护理人员以及其他各类服务人员,从业人员持证 上岗;中心应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青岛市智慧养老平台; 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消防、餐饮、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街道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各街道办事处采取招投标或委托方式,选取 专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进行运营,内部装修由街道办 事处和运营方协商确定。 4.给予优惠政策。(1)租赁补助。产权为街道办事处的房 屋资源,由街道办事处免费提供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运营; 产权为其他市场主体的房屋资源,承租方为街道办事处的,区财 政按年租金的 50%补贴给街道办事处,每处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 超过 15 万元。(2)一次性奖励补助。经市民政部门聘请第三方 评估组织评估确认 3A 级以上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A 级、4A 级、3A 级自备案之日起, 一年内签订的家庭床位须为 300 张、200 张、100 张,分别按照 6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3)运营 补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本辖区的居家失能、失智以及部 分失能老年人签约的服务期 1 年以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 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等 3 个项目以上 专业照护服务的,视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 务中心享受每人每月 450 元运营补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 - 5 - 服务的短期托养和长期托养床位,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政策执 行。(4)适老化改造补助。对签约的家庭养老床位,由各街道 办事处会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进行适老化改造,对本 区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中失能(失智)和“失独”老 年人家庭给予每户一次性 2000 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其他签约 老年人家庭给予每户一次性 1000 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改造内 容和标准严格按照青岛市有关文件执行,各街道办事处应全程参 与。(5)保险补助。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和签约居家社 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护理服务人员享受养老综合责任险保费补助。 (6)助老餐厅补助。对单独设立助老餐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中心,按我区的助老餐厅补助办法进行补助(送餐补助除外), 非单独设立的,不予补助。 (三)为困难家庭老年人免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5.为本区户籍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老年人以 及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中独居的失能(失智)、失 独、半失能老年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 务中心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中能够自理、部分失能和失能(失智) 老年人的服务时间分别为每月不少于 20 小时、45 小时和 60 小 时,城乡分别按每小时 20 元、15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中心为特困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特困老年人的 护理补贴拨付至该服务中心,拨付标准按《关于制定我市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青民救〔2017〕15 号)文件执行, - 6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再享受每人每月 450 元的运营补助;特 困老年人入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其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拨付至该中心,中心不得再收取额外费用。对提供服务的养老服 务组织(企业)的补助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即:按照日均服务 老年人人数核算,不少于 30 人的,每年补助 3 万元;不少于 60 人的,每年补助 6 万元;不少于 100 人的,每年补助 10 万元; 不少于 150 人的,每年补助 15 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街道财政 按照 1:1 比例分担。 (四)设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6.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是嵌入到社区(片区)内、为社区老 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小微型养老服 务场所。各街道办事处应进行合理布局,可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 料中心转型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也可根据布局规划单独设 立,场所和设施一般应由社区免费提供,原则上由街道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运营,立足于为本社区及附近社区老年人提供 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至少应配备 1 名护理人员和 1 名管理 人员,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现有场所软硬件水平。鼓励有条 件的社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改善软硬件水平,推动服务质 量不断提升。2020、2021 年,各街道每年至少应设立不少于 5 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五)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 7.建立农村重点老年人关爱保障体系。一是由各街道办事处 - 7 - 负责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建档立卡,通过家访、巡护、助餐等形式, 实时掌握其生活状况和享受养老服务情况,符合条件的纳入困难 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社工关爱行 动,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社工关爱。三是 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 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心理慰藉、生活照料等服务。四是引导农 村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 (六)推进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建设 8.引进国内先进智慧养老平台,与青岛市智慧养老平台实行 端口对接。平台以资源整合为重点,体现“互联网+”“开放性” “融合性”“模块化”“大数据”等特点,将居家养老、社区养 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智慧养老大数 据平台,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 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形成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互通、 数据共享局面,为我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智能化、精准化、人性 化养老服务。 (七)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护理员”评比和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活动,激发全区养老护理员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提升广大养老 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纳入区职业技能大赛范围,每二年组织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奖励。 - 8 - 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每年举办养老服务从 业人员培训班,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提高 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 (八)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加强养老服务组织监管 10.养老专业服务组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许可、登记、 备案,以
城阳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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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1-08-27 由 养老人 于 2022-07-27 00:03:5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