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民 政 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文件 宁民养老〔2020〕89 号 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 见》(国办发〔2019〕5 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 号)、《省 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苏 民养老〔2020〕10 号)任务部署,确保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中 关于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 适老化改造任务,现将 2020 年度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区、江北新区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将分散供 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经济困难 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居家适老化改 造重点对象(以下简称“重点对象家庭”),结合年度“目标传 1 导”任务分解表中居家适老化改造目标值(2020 年任务详见附 件 1),及时排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对以往按低标准已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家庭, 要及时安排入户回访,结合老年人身体健康现状及改造需求, 实施相应的新增改造事项以及必要的维修更新。 为落实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家庭关爱帮扶政策 各区、江北新区可参照《关于转发对口支援组进一步加强援鄂 医务人员家属关爱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 ﹝2020﹞57 号)要求,将援鄂的医务人员、养老护理队员、公 安干警、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赡养的 老年人家庭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家庭。 同时,要积极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帮助老年人更好 了解改造成效,引导社会上更多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居家适老 化改造。 二、实施标准 (一)补贴标准。1.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政 府补贴范围,每户 2000 元;2.以往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的家庭,原则上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确有需要的的,补贴标 准采取补差形式计算,即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 2000 元;3.适老 化改造资金由市、区财政 5:5 分担。 (二)施工标准。各区、江北新区要通过合法合规程序, 2 委托有相关资质或具备相关能力的第三方专业组织参考《无障 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标准规范以及居家适老化改 造事项建议清单(详见附件 3)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设施改 造基础类事项应坚持应改尽改。各区、江北新区也可根据实际 情况在建议清单基础上扩充改造事项。 三、实施流程 在实施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各区、江北新区 应严格规范受理申请、评估定项、过程监督、完工验收、资料 归档、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2)。 (一)受理申请。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向老年人家庭 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并发放申请表。通过申请表单填报 信息了解掌握老年人住所地址、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家庭成员 的基本信息。重点对象家庭可采取主动上门方式完成受理申请。 (二)评估定项。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对 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进行评估,属于重点对象家庭,且住所可 供老年人长期居住、短期内没有纳入动迁规划的,应及时安排 入户评估,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建立改造工作清单,约定开工 完工时间,保存改造前的图片资料。改造工作清单及改造方案 须经重点对象家庭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对 短期内不宜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做好解释说明。 (三)过程监督。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或社 3 区(村)工作人员(可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应对重点对象 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实地察看、跟踪 监督。 (四)完工验收。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应组 织力量(可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对重点对象家庭的居家适 老化改造工作进行完工验收,保存改造后的图片资料。如发现 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具体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 收。 (五)资料归档。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应将 重点对象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单、改造事项清单、过 程监督记录、完工验收记录、改造前后图片对比等资料,按照 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整理并按要求上传至市养老服务综合 信息平台。同时,注重对社会上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 信息的收集,提高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资料的完整性。为 便于资料保存,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纸质资料转为电子 档案。 (六)绩效评价。各区、江北新区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 定,尽早选定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承接单位, 确定改造具体事项的费用标准,便于具体实施单位共同参与入 户评估等前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应结合完工验收工 作,开展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满意度评价,并将 4 评价结果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费用结算参考依据。 四、实施要求 (一)坚持一户一档,贴近改造需求。对计划实施居家适 老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家庭,各区、江北新区要严格入户评估和 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的原则,结合老年 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提前明确具体改造事 项和标准。要坚持贴近每户老年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分户 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避免简单分档搞“一刀切”。 (二)强化智能辅助,提升改造实效。针对高龄、失能、 重度残疾老年人容易因突发疾病、跌倒、疏忽健忘等原因发生 意外风险、出门走失的情况,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要充 分运用智能网络技术,更加高效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各 区、江北新区应在充分保护老年人生活隐私的前提下,结合老 年人家庭实际情况,积极推广安装人体感应探测、燃气泄漏报 警、一键呼叫等智能化应急保障设备,为重度智力及精神残疾 的老年人制作佩戴式智能胸卡(无需频繁充电、含身份信息、 可传输定位信息)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同时,畅通居家适 老化改造家庭与属地相关部门或为老服务组织的信息数据传输, 通过自动化的信息数据监测评估,及时发现老年人可能发生的 意外风险,并同步推送风险信息至老年人亲属、属地为老服务 组织,做好应急处置。 5 (三)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各区、江北新区在 实施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要提前调研,合理 排定居家适老化改造基础类事项,科学制定重点对象家庭居家 适老化改造工作费用预算,确保民生实事任务经费落实到位。 要积极筹措资金,强化保障力度,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 请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接通知后,结合实际 情况,抓紧谋划落实。5 月底前将任务分解情况及改造对象明 细报市局养老服务处;6 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10%;9 月底前完 成年度任务 60%;10 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计划,市局将于 10 月 底视情对全市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进行实地督查。11 月底完成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情况 总结暨绩效评价报告(重点包括资金投入、改造户数、平均施 工周期、整体满意度比例等),并报送至市局养老服务处。 附件:1. 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分解表 2.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相关表格 3.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 6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0 年 6 月 3 日 附件 1 2020 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分解表 (合计 5060 户) 地 区 任务数(户) 玄武区 370 秦淮区 620 建邺区 220 鼓楼区 800 雨花台区 210 栖霞区 350 江宁区 660 浦口区 230 7 六合区 520 溧水区 360 高淳区 360 江北新区 360 备注:如因名额限制原因,本年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家庭未能实施改造 的纳入下年度计划实施。 8 附件 2 南京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老年人家庭基本情况 姓名 1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姓名 2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姓名 3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姓名 4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 人员类别 □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 □援鄂的医务人员、养老护理队员、公安干警、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赡养的老年人家庭 □经认定有改造需求的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 户籍地址 适老化改造地址 既往已实施居家适老化 (是/否) 既往补助金额(元) 家庭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评估单位名称 (盖章) 评估员姓名 适老化改造申请 单位:元 序号 改造项目名称 改造资金测算 单项改 每户改 政府补 家庭自愿承 本人或代理 造资金 造资金 贴资金 担资金 人签字 1 9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2 3 4 5 6 7 8 9 10 街道(镇)初审 经审核,同意适老化改造申请。 街道(镇)(盖章) 年 月 日 区民政、财政部门审批 经审核,同意适老化改造申请。 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家庭成员应在同一户口本内;此表一式三份,区民政部门、街道(镇)、适老化改造单位各执一份。 10 南京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老年人家庭基本情况 姓名 1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姓名 2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姓名 3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姓名 4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能力评估 □自理□半失能□失能 户籍地址 适老化改造地址 家庭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满意度 是□/否□ 适老化改造情况 序号 改造项目名称 改造项目具体内容 1 2 3 4 5 6 7 11 改造完成时 间 施工人员 (签字) 8 9 10 本人(是□/否□)认同上述施工改造结果及满意度,确认按评估结果完成施工改造,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老年人(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本单位已完成该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强制性标准。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经评审,该适老化改造:合格□不合格□(施工单位重新改造)。 验收组成员签字: 第三方验收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意验收。 街道(镇)(盖章) 年 月 日 区民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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