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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 芜 湖 湖 市 市 芜 发 湖 芜 湖 芜 湖 民 展 和 改 市 市 住 市 革 和 生 城 健 局 委 财 房 卫 政 员 政 乡 局 建 康 会 委 设 局 员 会 文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监管分局 芜 芜 湖 湖 市 市 乡 残 村 疾 振 人 联 兴 合 局 会 芜 湖 市 老 龄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民通〔2021〕41 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乡村振 兴局、残联、老龄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济贸易发展局、 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三山经济开发区人社局、经济发展局、 财经局、城乡建设局、医疗卫生局、农村发展局、党工 办、老 —1— 龄办: 现将《芜湖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芜湖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监管分局 芜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芜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 2021 年 8 月 13 日 —3— 芜湖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 方案》(皖民养老字〔2020〕90 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贯彻实施意 见》(芜政办〔2020〕9 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完善养老服务基本保障,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制定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 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逐步实施居家适 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 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 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残疾家庭。 支持居家适老化市场发展,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扶持 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公平竞争、服务便捷、充满活力的居 家适老化市场,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二、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一)实施对象及要求 —4— 申请对象是指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 员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有 条件的县市区可将申请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和困难老 年人中的高龄、失能、残疾家庭,扩面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 担。 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注意把握如下要求: 1.具有芜湖市户籍,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 2.分散供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 养;确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供养的,优先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3.持有残疾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 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4.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 2 年内 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予改造。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参考《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 目建议清单》(详见附件 5),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 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在 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情况、身体 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在补贴标准范围内以基础项为主,可 选项为辅。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有条件的 地方根据改造对象的意愿,也可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 造服务,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5—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保障 居家适老化改造不低于每户 2000 元标准,对经各县市区民 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市级财政按每户 1000 元予以补助,各县市 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升改造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标扩面资 金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如确有加装需求,根据老年人本人或 亲属意愿,按照自愿、便利原则加装,改造超出标准的部分由 其自付。县市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设计、监督验收费用, 从县市区级配套适老化改造资金中支出(由同级财政承担)。 其他有需要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可参考《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附件 5)进行居家适老化改 造,所有改造资金自行承担。 (四)实施流程 1.本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 申请,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 申请。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或亲属填写《芜湖市特殊困 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 1),并提交以 下申请材料:(1)特殊困难老年人本人身份证和户籍信息; (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或社区(村)房 产情况说明等);(3)其他相关材料(如五保证、低保证等)。 2.审核审批。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 条件的报街道(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3.方案确认。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 —6— 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和第三方监督验收机构,由适老化改造 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 第三方监督验收机构评审确认后,填写《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 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详见附件 2)。经老年 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上报街道(乡 镇)、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4.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 施改造,第三方监督验收机构进行过程监督。改造完成后,服 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填写 《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详 见附件 3)和《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 表》(详见附件 4),并由特殊困难老年人或亲属、社区 (村)、街道(乡镇)确认后,移交县市区级民政部门。 5.验收审查。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提交的 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后,由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验收 审查,实地验收审查合格后在《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 老化改造验收表》(附件 4)上签字盖章,未通过的应组织服 务机构重新实施改造,直至验收合格。第三方验收单位不得与 改造服务机构有任何业务、经济往来。市级民政部门将对已验 收的进行不低于 10%的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将不享受市级 资金补助,并在相关考核中扣分。 三、积极培育居家适老化市场环境 —7— 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 化改造,鼓励养老机构提供上门照料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与居 家社区养老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探索将 养老机构享受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延伸至家庭养 老床位的有效途径。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 据实际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 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 化改造业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 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76 号),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适 老化改造工作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稳步 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 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信 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大养老终端设备的 适老化设计与开发应用,加大高质量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保险产品设计,将老年 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纳入保险支付范围。加强宣传引导,广 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 配置,进一步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能;完 —8— 善支撑要素,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和安全需 要的适老化产品设备,不断丰富有效服务供给。 四、组织保障 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加快推 进本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具体实施工作,“十四 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 件的县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 中的高龄、失能、残疾人家庭。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 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监测。民政部门会同本级 财政部门统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 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提升类改造内 容,配合民政部门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卫生健康部门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 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 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协调做好 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研究探索商业保 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 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乡村振兴、残联协助做好改造对 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残疾老年人家 —9— 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各县市区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微信公众 号,公益宣传片、公益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适老化改造的服 务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认知度和知晓度。各 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任务目标, 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管理办法和详细计划,每年于 2 月份 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具体改造任务;按季度报送居家适老 化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 1.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2.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3.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档案 4.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5.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 — 10 — 附件 1 芜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老人姓名 性别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申请改造 家庭住址 住宅情况 (详细地址) □自有 □非自有 家庭联系人 家庭人数 联系电话 □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身份特征 □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在所选项后□内划“√”,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改造项目 申请人(亲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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