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 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行 政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行政主 管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医疗保障局、银保监分局、残疾人联合会, 沈抚示范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辽宁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体育局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银保监局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 年 1 月 9 日 辽宁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 署,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辽宁建设要求,把积 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提高全人群、 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持续发展和维护 老年人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内在能力,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 进实现健康老龄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5 部门印发的《“十四 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 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不断 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健康服务协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水平 不断提高,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 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 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老年人健康教育。 1.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 国家及国际卫生健康主题日等活动,广泛宣传营养膳食、运动健身、 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 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维护感官功能、运动功能和 认知功能的预防措施,引导老年人树立自我健康理念,促进老年人 及其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不断 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省 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加多元化老年健康教育服务供给。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短 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依 托开放大学、老年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 心等开展老年健康教育。鼓励开办医学专业的院校、医疗卫生机构 等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普及养生保健、照护技能培训等知识。医 疗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融入临床诊疗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 康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 3.加强老年人功能维护。加强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 病等重点慢性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 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 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组织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老年 营养改善行动、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老年痴呆防治行动、老年 失能(失智)预防与干预试点等老年健康促进项目,有条件的地区 可实施老年人视觉、听觉、骨骼健康管理服务。加快无障碍环境建 设和住宅适老化改造。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 (AED)。(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 政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 人健康管理项目,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服务内涵,强化服务履约。到 2025 年,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 65%以 上。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升高龄、失能(失智)、残疾等特殊困 难老年人群签约覆盖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5.做好老年人传染病防控。做好流感、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 宣传普及工作,降低老年人罹患相关疾病风险。加强老年艾滋病、 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接种单位要科学规范为老年人提供相关 疫苗接种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6.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针对抑郁、 焦虑等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 估、早期识别和随访管理,提供心理关怀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高等 院校、心理咨询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开通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 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到 2025 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 覆盖所有县(市、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按 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体卫融合。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 宣传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 防控与康复方案。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指导老年 人科学健身,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医 养结合机构健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8.加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老年医院和综合性 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通过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 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优抚医院建设,原则上, 每个地级市设置 1 家二级及以上老年医院,省会城市和常住人口超 过 300 万的地级市至少设置 1 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县(市、 区)建成 1 个护理院(中心)。推进老年医学科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到 2025 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 6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申报国家老年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省 级老年区域医疗中心、老年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建设。支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床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 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 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提高多病共治能力。对住院老年患者积 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强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通过 医联体、老年医学科(病)专科联盟、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作、 中医与西医协作等多种形式,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发展康复和护理服务。注重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健康服务中 的作用,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 模式,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 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 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 年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责任单位:省卫 生健康委负责) 11.发展安宁疗护服务。逐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将安宁疗 护服务纳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内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 身功能和定位,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完 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推动国家级 安宁疗护试点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 1 个安宁疗护病区,有 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建立健全医院、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建 立健全安宁疗护服务涉及的止痛、麻醉等药物配备和监管制度。加 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责任单位:省 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强化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 12.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 药保健指导服务,到 2025 年,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率达到 75%以上。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 责) 13.充分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独特作用。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 进农村、进家庭,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 法。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以及药膳食疗科普等 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创新发 展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 省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 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快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建设, 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到 2025 年,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 100%。加强 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深化老年友善医疗服务。 15.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遴选一批示 范机构,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 务优待政策,完善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开展导诊、陪诊等志愿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无障碍设施建设 和适老化改造,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到 2025 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 责) 16.创新连续性服务模式。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 机构纳入医联体网格管理,建立畅通合理的转诊机制。加强老年人 居家医疗服务,重点为有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 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 患者等,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 护、中医服务等上门医疗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7.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为患有多 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 度,保证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 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发展“互联网+药学服务”,进行个性化的合理 用药宣教指导。(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18.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共享、 服务衔接。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 量提升行动,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
辽宁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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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3-01-17 由 养老人 于 2023-06-08 21:33:0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