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市政办发〔2021〕47 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1 月 5 日 — 1 — 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尽快补齐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短板,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 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 发〔2019〕5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 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0〕52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 业协同发展为主线,注重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建设,充 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以改革创新为动 力,打通堵点消除痛点,尽快破解大城市养老难题,补齐养老服 务工作短板,有效强化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符合国家中心城市定 位、居于全国中上水平、具有西安特色的养老服务样板,为西安 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 2022 年,每个已建成城市社区至少有 1 所社区养老服务 站,每个城市街道办辖区至少建成 1 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 — 2 —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 9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55%。到 2023 年,各区县(开发区)至少建成 1 所以失能失智 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初 步补齐、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显著扩大,养老服务 高质量发展取得长足进展。 到 2025 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养老 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60%,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达 70%,基本养老服务有效强化,为老服务更加专业,社会力量 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养老服务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实现 “养、护、医、康、乐”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基本建成居家社区 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 5 个行动,完成 20 项重点任务。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着力解决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与迅速激增的养老需 求不匹配的问题,按照“一社区一站点、一镇街一中心、一区县 一院”要求,加快设施建设和薄弱机构改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 广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 1.配建一批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站。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 施短板,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城 市社区“15 分钟养老圈”。每个社区至少配建 1 所建筑面积不少 于 300 平方米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上门 — 3 — 服务等基本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健全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养 老服务设施配套“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区县(开发区)民政部 门要参与评审验收,并无偿接收配套设施。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 务设施未达建设标准的,由区县(开发区)通过回购、租赁、置 换等方式进行配置完善;规模较小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住宅群, 可采取集中配置方式,确保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均不少 于 300 平方米。到 2022 年,全市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 287 个、 提升改造 397 个,区县(开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达到 100%。 (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 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下同) 2.建设一批综合性镇街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公建民营、民 办公助等方式建设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力争每个城市街道办 辖区至少建设 1 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 位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 平方米, 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 30 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70%。有条 件的镇也要积极建设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对未达标镇街综合养 老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原则上所有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均 应由养老机构运营,重点为本辖区老年人提供全托照护、喘息服 务、术后康复等服务,实施“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将服务辐 射至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镇街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 面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到 2022 年,全 — 4 — 市建成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86 个。 (市民政局、市资源规划局、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一批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发挥公办机构兜底线、保 基本和示范作用,将区县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纳入市和区县 (开发区)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每个区县(开发区)至少有 1 所 集全托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 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 供养老服务。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在充分满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 下向社会开放,在曲江老年公寓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 试点。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 办法和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支持政府投资兴办 的养老机构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 各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配备应急救援设 备。到 2023 年,每个区县(开发区)至少建成 1 所公办示范性 养老院并投入运营,力争“十四五”期末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 到本辖区老年人口的 1%。 (市民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改造一批护理型敬老院。将区县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 照护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 施(敬老院)建设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 造提升基础指标》,对敬老院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开辟失能照护 单元,增设护理型床位。鼓励有条件的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入 — 5 — 住需求的前提下,将空置床位向社会开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逐步提高敬老院编外临聘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到 2022 年, 全市 13 所敬老院改造提升基本达标,每个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 比达 60%,满足有意愿入住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市民政 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养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 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老年人多样化服 务需求,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提供高品 质的养老服务。 5.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行全市统一的老年 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体系。通过老年 人能力综合评估、巡访主动发现、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等方式,探 索确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开展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 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排查摸底,形成基础数据库,推 动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开展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对纳入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脱贫人口、低保对象、低收入范围的高龄、失能、残 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求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 化改造,到 2022 年确保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 造应改尽改。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 造,积极创建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城六区开展家庭养 老床位试点,委托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 6 — 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支持养老机构等为老服 务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 庭”全链条服务,到 2022 年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运营率达 到 70%。推广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方 便可及的助餐服务,到 2023 年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 达到 70%。(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残联按职 责分工负责) 6.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品质。出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 施政策,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 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到 2022 年,市、区县(开发区) 两级至少各有 1 所直属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二级及 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 30%以上,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 普遍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积极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2021 年建设 180 个,2022 年建设 200 个。出台《西安市家庭病床服 务管理试点指导办法》,2022 年在城六区启动试点工作。(市卫 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鼓励各类养老服务主体运用物 联网、远程智能安防监控等技术,实现 24 小时安全自动值守, 提升照护服务效率,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推动传统服务方式与 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智能技术应用方面遇到 的实际困难。推动医疗、医保、救助、户籍等各类信息资源有效 — 7 — 整合,到 2022 年打造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大力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 展和应用推广,到 2022 年全市至少创建 2 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 基地、2—3 个示范街道,扶持发展 5 家示范企业。(市工信局、 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 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能力。制定支持多层次养老服务 体系医保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将适合老年人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家庭病床医保 支付机制,稳步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要求,围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待遇 支付、等级评定和费用结算等重点内容,探索设计我市长期护理 保险制度体系,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准备。(市医疗保 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 度,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 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9.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 设示范创建工作,加快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安全的地方标 准创建,制定老年人助餐服务地方标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品质 — 8 — 第三方认证。推动养老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持续提 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
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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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1-08-11 由 养老人 于 2023-06-11 21:39:3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