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推 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 5 项重点工作——制定落实基 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 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 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部署并推动我国基本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 围绕学习《意见》,本期《养老周刊》聚焦基本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怎么干”,特别邀请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青 海省和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民政厅(局)负责同志结合我国国情 和地方改革创新实际,谋划贯彻落实《意见》的思路举措 分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着力点、亮点经验和目 标愿景,以期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突破、走深 走实。 着力深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设 江苏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 沙维伟 《意见》用清单化、项目化的方式,将基本养老服务作 为公共产品向全体老年人提供,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的一项创新,是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标准化的 有力举措。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 决策部署,在 2020 年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基础 上,按照“面向全体、人人享有、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的原 则,更新出台了《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 (2022 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梳理了 30 项基 本养老服务项目,并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内容、对象、 标准和牵头部门。以清单制度引领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 展,重点统筹好四个关系: 统筹保基本与促普惠。一方面,《目录清单》聚焦高龄、 经济困难、失能失依等特殊老年群体,明确了养老服务护 理补贴、居家探访关爱、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入住公办 养老机构等 17 项保障服务项目,体现了对特殊老群体的关 爱扶助。另一方面,《目录清单》明确了“银发顾问”服务、 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尊老金等 13 项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 惠服务项目,拓展了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和覆盖范围,以更 大力度、更实举措让老年人拥有更多获得感。 统筹老有所养与老有颐养。《目录清单》从提升老年人 服务水平和强化服务支持出发,推动居家上门服务、健康 管理服务等向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延伸,重点解决好 老年人日常老有所养的问题,让基本养老服务更加贴合老 年人实际需求。同时,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将老年 教育、免费乘车、法律援助等项目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畴 进一步激发老龄社会发展活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重 点解决好老年人的发展问题,让基本养老服务成为促进老 有所为、老有颐养的有力举措。 统筹责任履行与权利保障。江苏省于 2022 年修订颁布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了基本养老服务专章,将 省、市、县三级制定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列为法律条款 对政府部门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责任清单”,明晰了 政府负责提供哪些服务、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将有限的 财力集中到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服务的领域;对老年人而 言,《目录清单》是一份“权利清单”,便于不同年龄、不同 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录之内事项 以政府支出为主,目录之外事项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 厘清了政府、市场、家庭和个人的责任边界。 统筹制度设计与地方实践。《目录清单》明确规定市级 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不少于省定内容,服务标准不低于 省定标准,是地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指引。同 时,鼓励各地在省级《目录清单》基础上增列项目,进一 步丰富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 下一步,江苏省将继续以《目录清单》为抓手,完善基 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全体老年人更好享有基本养老 服务。 稳步提高服务标准。指导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适度提高特困老人供养标准、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根据不 同身体状况、经济条件,逐步提高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 务补贴、护理补贴标准。 稳步拓展服务范围。推动全省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 探访关爱长效机制,在重点探访对象基础上,拓展长期与 无自理能力子女共同居住等特殊情形的老年人。分层分类 提高居家上门服务和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对象覆盖面。 稳步提升服务能力。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 动国家标准宣贯,加强评估队伍建设,确保享受政府购买 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应评尽评”,其他对象“愿评尽评”。优化 公办养老机构布局,提高照护服务质量,让更多有需求的 老年人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 以养老服务“精准度”提升政策执行“温度” 青海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苏磊红 《意见》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设计。按照国家统 一部署,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安排了 9 项重点工作任务。 聚焦“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青海省立足高原地 区地广人稀、多民族文化交融等省情特点,以精准识别、 精准服务、精准管理为关键着力点,更加注重区域环境差 异和需求差异,建立养老环境与养老模式间的有效关联, 因地制宜、分类供给,细化政策落实颗粒度,研究提出青 海计划和方案,不断提升政策执行“温度”。 精准识别,促进养老供需衔接。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 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城市、农村、牧区三类区 域,调查摸清老年人基本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依托“互联 网+智慧养老”技术,收集并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档案, 统一归集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和服务信息,逐步实 现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互认。推动培育一批综合评估 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准确判断老年人失能状 况及服务需求,将评估结果作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主要 依据,通过精准识别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供需衔接更加顺畅。 精准服务,完善多元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 布局,构建中心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补齐农村和 牧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增加老年人集中地区服务供给, 优先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不同区域 不同基础设施环境、不同家庭状况,对服务需求和服务内 容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优化简化基本养老服务申请流程, 增强无障碍、适老化支撑,让基本养老服务聚集在老年人 身边、床边、周边。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并行 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开发对接养老服务 APP,提升养老 服务供给效率,强化“政策找人”“服务找人”措施,让老年人 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更加便捷可及、贴心暖心。 精准管理,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 制,制定标准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在厘清部门 责任边界基础上加强分工协作,建立即时互动监管平台, 定期调查和评估老年人基本信息,加强对评估结果合规性 公平性审查,采取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养老服务进行全流程监管,通过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跟踪台 账和问题反馈体系,推动实现养老服务监管程序透明、结 果公正。 近年来,青海省在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高 原地区养老服务样板方面勇于创新、分类施策,推动解决 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现实 问题,如构建了青海省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信息平台,建 立健全老年人基础信息库,全省 35 万名 70 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补贴实现精准发放;西宁市精准对接城市老人“一碗饭” 需求,建立了五级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体系,“爱老幸福 食堂”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精准对接 老年人心理慰藉需求,探索开展集中供养特困老人与其(外) 孙子女“老少同楼”模式。 未来 5 年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积 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期,青海省将深入贯彻落实 党中央关于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 大力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用心、用情、用力推动 养老服务均等化,精准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全面提升老 年人生活品质。 完善人人可享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志毅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不断健 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对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 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 着重要意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应在以下几个 方面重点推动。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 当加强对基本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基 本养老服务发展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 求,逐步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投入。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不断扩大基本 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 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 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 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基本医保政策,扩 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老年人慢性病用药 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 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难题。探 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与经 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要建 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 金支付水平。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 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 目。要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要健全分层分类的 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 围。要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济困 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 机制。推动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 的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要不断优化养老 服务营商环境,持续完善规划、土地、设施、财政、税收 融资、人才、技术、标准等支持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提升要素集聚效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多方便可及、普惠优质的基本养老服务。 不断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要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 惠性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 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 偿或低偿使用场地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普惠为导 向确定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性养 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 发展慈善公益事业。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 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全面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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