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推进基本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 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民政 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印发和贯彻落 实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背景和意 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习近 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养老公共服 务,内容上要多样,财力上要倾斜,全社会一起努力,把 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李强总理指 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养老服务 保障。要树立积极老龄观,分层分类做好养老服务,让高 龄失能老人老有所养,让低龄健康老人老有所为。党的十 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 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 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 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并报请中 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 见》。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引 导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 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性措施;是 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养老服 务供给格局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截至 2022 年底,全国 60 周岁及 以上老年人超过 2.8 亿,占全国总人口 19.8%,其中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 2.1 亿,占全国总人口 14.9%,人口 老龄化形势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加 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截至 2022 年底,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 综合补贴分别惠及 3330.2 万、546.1 万、97.1 万、67.2 万老年人。全国 1395 万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368 万特困老年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做到“应养尽养”;全国有 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 38.1 万个,其中养老机构 4 万个、社 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34.1 万个,床位 822.3 万张。这些 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基本养 老服务依然是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弱项,发展不平 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人 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其基本概念和服务对象、 内容、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有待进一步 细化。《意见》在中央文件中首次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 务体系的内涵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 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涵 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了对 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回答了基本养 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意见》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 老有所依作了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 院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史上 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急 难愁盼问题,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不断增强老年人 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设 计。 问: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要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 担性和系统性原则。这四项原则是一个统一整体,贯穿于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 基础性原则,就是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 性和可能性,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普惠性原则,就是要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 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使所有符 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 服务。 共担性原则,就是要在赡养人、扶养人切实履行赡养、 扶养义务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 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 方面的负担。 系统性原则,就是要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强化各相 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问: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了到 2025 年的具体目标。“十四五” 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 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到 2025 年,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 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 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 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意见》提出了 5 项重点任务。一是制定落实基本养老 服务清单,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养老 服务清单》,省级政府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具 体实施方案及清单。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开 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 人”。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面向独居、空巢、留 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 爱服务,依托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 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三是完善基本养老 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 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 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 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 本养老服务。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分级编制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方案,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 设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 设施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有效运转。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发 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优 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 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 问: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制定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有什么意义?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 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度包 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制度结构。即国家层面有《国家基本 养老服务清单》,同时《意见》要求省级政府制定并发布 的清单应当包含《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 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 单》要求。二是清单内容。清单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 容、服务标准等。三是动态调整。《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 单》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由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提 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根据国 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财政保障能力,以及人民群众 的生活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调整既包括新增项目,也包括 对现有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的变化。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 关爱服务等三大类 16 个服务项目,并分别明确了每个项目 的服务对象和内容。结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 年版)》要求,《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保障 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 梳理归纳,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下。目前《国 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列明的 16 项服务中,《国家基本公 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明确规定的有 13 项,其余三 项均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将养老服务划 分为基本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养老服务,并且用清单化、标 准化的方式将基本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老年人提 供,这是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的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其意 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国家基本养老服 务清单》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养老 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地方政府对现阶段保障 养老服务“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 有利于引导各地对照中央要求,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 把有限的财力用到老年人最关心的领域、用到老年人生活 最需要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有利于广大老年人对于能够 从国家、社会得到什么样的服务保障,做到心中有底,能 够更好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 第二,有利于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国家基本养老 服务清单》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为各地确定 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管 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基本养 老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供给,逐步实现全体老年人都能够 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共建共享改革 发展成果。 第三,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 定出台《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 底线标准,是国家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健全完 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推动统筹 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目前我国各地区的发展仍不均衡,老龄化程度差 距明显。在此背景下,应当如何实现基本养老服务的公 平保障? 答: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人口老龄化 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度特征,东部沿海经济 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明显快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推 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兜住民生保障底线、提供 好基本养老服务,又要处理好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问题和 区域平衡发展问题。其中核心就是要坚持基础性原则,就 是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着眼 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 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主要有四个考虑: 一是“应有尽有”。具体来讲,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的,我国老年人应该享有的基本 养老服务,都是应纳入尽纳入,原则上要做到全覆盖、不 漏项,并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二是“承诺必达”。《国家基 本养老服务清单》是国家向每一个公民作出的硬承诺,所 列的服务项目必须在现阶段基本落实到位。三是“因地制宜”。 省级及以下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和老年人需要, 研究提出地方具体的实施项目和标准,在确保国家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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