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是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 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居家享受类似机构照护服务 的养老模式。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 织等。《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以下 简称“规范”)适用于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建设和服务,具体包括 床位设置、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内 容、服务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等。 一、床位设置 机构准入条件: 1.应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有两年以上运营经验 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 事件。 2.应具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宜选在老年 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社区。 3.应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并明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工作的 专(兼)职负责人。 4.应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 协议,能够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具备 24 小时上门服务能力。 5.配置满足家庭养老照护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轮椅、助行器、坐便器等基础服务设备;医药箱、血压 计、血糖仪、体温计、具有无线(蓝牙)传输功能的血压、体 温、脉搏等参数的体检设备、雾化器、制氧机、医用充气气垫 等。宜根据服务需要配备无障碍汽车、爬楼机、护理床、洗浴 床等。 二、机构管理 (一)制度建设 1.建立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质 量跟踪回访等。 2.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开支项目,凭证、账簿符 合财务管理规定,政府补贴、慈善捐赠资金专款专用,有详细 使用记录。 3.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招录、培训、考核、奖惩、 辞退等管理要求,完善服务人员上岗程序和岗位工作职责。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服务 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合同、记录、安全风险告知书等资料,并 做好老年人资料的保密工作。 5.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 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投诉处理程序。 (二)信息化建设 1.应具有支撑信息平台运行的安全可靠的信息化基础设施, 包括服务器、数据库、网络等。 2.计算机设备应保证交换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应配备防火 墙并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信息化系统应能提供全天 24 小时电话、网络受理服务, 服务接通率不低于 90 %。 4.应遵循统一的业务、技术、数据标准,具备接入所在区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功能,实现与业务主管部门系统之间的数 据交互、业务协作。 (三)风险防控 1.床位建设数量应与机构管理服务能力相匹配。宜将家庭 养老照护床位纳入机构综合责任险保障范围。 2.应为老年人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 事项告知,服务时应有家庭照料者在场。 3.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方案,通过公告、电话、 微信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家属开展科普宣教。发生公共卫生 事件时,应依据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动态调整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服务要求,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及业务主管部门。 三、服务人员 1.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人员应具 备相应资质,且持有健康证。 2.养老护理员应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持有健康 证。 3.服务人员应掌握与老年人沟通技巧,热情周到、耐心细 致、认真负责。不应使用蔑视语、烦躁语、无称呼语等不礼貌 用语。 4.上门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在指定位置佩戴工牌,工牌 应有养老机构标志、所在部门、员工姓名等信息,字体字号易 于老年人识别。 四、服务对象 1.申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老年人应符合当地市级民政部 门的相关规定,宜优先保障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别 扶助家庭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能力完好老年人以及重度失能需 要专业机构持续照料的老年人不宜申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2.老年人应同意在其家中进行适老化改造并配置适当智能 化设备,家居环境能确保上门服务人员安全、有效开展工作。 五、服务流程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流程见图 1。 标引序号说明: Y——符合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置条件; N——不符合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置条件。 图1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流程图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根据民政部门公布的服务机构名单,向 机构提出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申请。 (二)评估 1.机构应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评估,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医 疗机构共同评估。 2.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 MZ/T 039 的要求,评估确 定老年人护理等级;家庭照护现状;居家环境(安全性及舒适 性);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居家环境特殊安全需求。 3.评估结果应经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机构根 据确认后的评估结果制定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计划与方案。 (三)签约 1.机构应与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服务计划和方案后, 签订服务协议,首次协议期限不低于 6 个月。服务协议模版参 见附件 1。服务协议应至少约定以下内容:服务内容及时长; 服务收费;服务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与争议的解决方案。 2.机构提供服务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增值服务时,应提前 告知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协议方式 予以确认。 3.机构应将服务过程中潜在意外风险明确告知老年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并由其签字确认。 (四)登记 机构应按照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 庭养老照护床位登记手续,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及健康档案。 (五)居家改造 1.机构应依据评估结果,以“一户一案”为原则,依据老年人 个性化需求制定改造方案。 2.改造前应征得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意,签订改造知 情同意书,至少明确以下事项:改造内容;改造用途;改造费 用承担方。适老化改造内容可参考附件 2《适老化改造项目》。 其中,无障碍设施改造应符合 GB 50763 的要求。智能化设备的 配置可参考附件 3《基本智能设备配置项目》。设备均应能实 现远程监控,数据实时反馈至家属手机 APP 以及机构后台信息 系统。 3.改造工程结束后应组织工程验收,并记录存档。 六、床位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平台信息化服务 平台信息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平台对老年人 24 小时监护,每天早、晚通过平 台查房两次,接受老年人 24 小时咨询; (2)通过智能设备监测老年人生命体征及活动情况,为有 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远程响应; (3)通过智能系统提醒并确认老年人按时服药; (4)通过智能监测仪对老年人活动进行监测、摔倒自动报 警。 2.生活照料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洁卫生照料;起 居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体位转移照料。 3.康复保健服务 康复保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预防保健;认知感 官训练;肢体康复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吞咽功能训 练;康复咨询及指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 4.医疗护理服务 医疗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常 规生理指数监测,包括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 等;常见病多发病护理、用药照护。 5.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情绪疏导;心 理支持;危机干预。 6.家庭照料者指导服务 为家庭照料者提供专业技能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 护理安全;护理操作技巧;急救处理知识。 (二) 服务要求 1.机构应根据服务计划及服务协议,制定每月具体服务内 容和频次,并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按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2.每日上门服务频次不少于 1 次,月累计时间不少于 30 小 时。 3.服务质量应符合 GB/T 35796 的要求。 4.服务过程应在指定信息系统中做好记录。 5.跟踪: (1)机构应定期监测服务质量,评估老年人身体机能,及 时更新健康档案与服务档案,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 时调整服务计划,服务期满后应重新签约。 (2)跟踪监测过程中对不再适合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的 老年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服务或协助其转入养老机构。 (三)服务监督管理 1.机构应建立投诉反馈机制,畅通投诉渠道。 2.机构应建立定期评价改进机制,对上门服务团队和服务 质量定期督导,也可请第三方对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定期开 展满意度调查。 3.机构应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改进,不断 提高服务质量。 4.各级民政部门应建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质量监管及 奖惩机制。当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予以警告、惩罚直至退出: 发生服务安全较大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处罚;发生 虐老、欺老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运营主体发生变更导致服务 质量严重下滑;存在伪造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存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附件 1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对象):                    身 份 证 号 码: 家庭(服务)地址:                     电 话:                    乙方(服务机构):                   机 构 负 责 人:                 机 构 地 址:                  电 话:                                                                       根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提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安排专业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家庭场所,为甲方提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服 务内容包括: £平台信息化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      £康复保健服务           £医疗护理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家庭照料者指导服务 其他服务内容: 二、服务人员 乙方选派的服务人员需为本机构直接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服务费用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需求,确认服务内容    项。 2 、 合 计       元 / 月 ; 双 休 日 或 国 家 法 定 假 日 的 费 用 按 照 。 3、支付期限:按    月/     季度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 4、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电子支付    £社保卡结算。   5、其他情况                          。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指定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资质证明等材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投诉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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