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7 号)要求,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满 足全市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德州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以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 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提升养老服务 质量,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优化养老产业发展,全面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 系,在全市形成养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齐头并进、养老 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1— 1.加强立法保障。修改完善《德州市养老服务条 例》,加强《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 施工作,提高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养老服务业发 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 法局) 2.强化制度支撑。围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人 才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监管、医养康养融合、智慧养老创 新、养老产业发展等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 施,构建系统完善、衔接配套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责 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二)优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3. 增加养老服务机构供给。引导养老机构延伸服务范 围,丰富老年助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康复器具租赁 等服务功能,2026 年年底前,65%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居 家上门服务。建立择优激励机制,对连锁运营规模大、综 合评估质量高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 位:市民政局) 4.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要求。将各类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 划,确保用地计划落实。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 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15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 —2— 设施。支持养老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新建居住区按片区规 划统一配置具备养老、医疗、文娱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 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集中设置的,按照“15 分钟生活圈” 设置标准分级配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完善街道综合养老服 务中心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上 门服务等功能。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 造,2025 年年底前,全市完成 不少于 1500 户的改造任 务。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更好地满 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 求。2026 年年底前,力争创建 9 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 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以打造助老幸福食堂为契 机,采取新建、依托现有设施配置、企业连锁化运营、中 央厨房配送等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市级 统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对老年助餐服务给予支持。通过 慈善助老项目募捐、爱心企业认捐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 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鼓励助老餐饮企业服务面 向社会开放,提供“微利服务”。2024 年年底前,全市建设 助老幸福食堂示范点 100 处。2026 年年底前,全市城乡社 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 —3—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 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医养康养融合 7. 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 接,简化审批手续,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 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 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 的资质直接备案,具备法人资格的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事项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推动医养 结合体建设,2026 年年底前,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 到 90 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8.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 制度,加强对需求评估、照护服务、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 管理,为长期护理服务对象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探索将 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等纳入长期 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长期护理 保险定点。2025 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 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 委) 9.推行“六床联动”服务模式。选择部分县(市、区) 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失 —4— 智照护床位、安宁疗护床位等“六床联动”试点,统筹民 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资源,探索老年人照护的整体 解决方案。2026 年年底前,全市建成试点机构 6 处。(责 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0.探索慈善助老新路径。设立慈善助老基金,支持 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 设立为老慈善项目,多方筹集资金,增加为老服务供给。 加强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储蓄、回 馈、激励与评价机制,2024 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至 少成立 1 支为老志愿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优化拓展敬老院服务功 能,开展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多样化 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建设农村幸福院、助老幸福食堂 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运营奖补。探索 以房养老、以地养老模式,以“土地空间”“房屋空间”换老 年人“幸福时间”,解决农村养老难题。2025 年年底前,特 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民政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12.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开展养老领域非法 集资诈骗常态化整治。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消防、燃气、食 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与制度落实,全面加强物 —5— 防、技防、人防等综合保障,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 患。2026 年年底前,“智慧消防”“智慧燃气”“互联网+明厨 亮灶”覆盖率保持 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 队) 13. 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依托德州社会大救助平台完 善智慧养老模块,建设养老机构监管、居家养老服务、健 康服务管理等系统,实现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质量 等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2026 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养老 机构的位置、价格、配套等内容纳入平台,实现全市养老 信息“一表清”,打造 6 家以上智慧养老院。(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14. 争创省级提升行动试点。市级实施养老服务高质 量发展提升行动,定期研究谋划和部署推动,每年择优确 定 1 个县(市、区)参与省级评选,2026 年年底前,力争 2 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责任单位:市民 政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5.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支持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 专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将养老护理员培训 纳入本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对符合条件 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积极开展养老服务领域 —6— “厚德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支持举办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技 能大赛,提高人才队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总工 会) 16.健全人才培训机制。鼓励满足条件的养老服务机 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 能等级认定业务,引导暂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 委托形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工作,2026 年 年底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90%。(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六)优化养老产业发展 17.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 养生、旅游、文化、健身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产业 链长、覆盖领域广、品牌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的养老产业 集群。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 设施建设和纳入相关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等,按照市 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18. 丰富产品用品供给。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 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康复辅助器 具、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相关产 品,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 —7— 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19. 擦亮养老品牌。依托德州市生态环境优越、历史 人文资源丰富的镇、村,打造养老特色小镇,为老年人提 供旅居养老、休闲养生、健康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对 接京津冀,抓好医养健康新型产业项目的招引,争取优质 项目落地。2024 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打造独具特色 的养老品牌,形成“德颐养”养老品牌矩阵。(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将市县两级老龄工作委 员会调整为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委员会,各级政府主要领 导同志任主任、分管领导同志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 负责同志任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 定期研究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重 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 合、加强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共同构建完善德州市推进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 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在本土组织 培育、养老品牌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工作中涌现出的龙 头企业、优秀个人和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参与度和活跃 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 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委员 —8— 会成员单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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