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3〕35 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 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 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基本 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 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 惠性、兜底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 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全体老年 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到 2025 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 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 盖全体老年人。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1.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发布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 单,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 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地要因 地制宜制定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 —2— 程度不得低于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 〔责任单位:各市(州) 人民政府、民政厅,省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交通运 输厅、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 省残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 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 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由民政厅会 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 施。各地结合实际,对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逐 步拓展服务项目。(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完善老龄事业统计 指标体系,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基本养老 服务统计数据。依据养老产业统计分类,开展养老产业认定方法 研究,推进重要指标年度统计。加强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开 展四川老龄人口研究。(责任单位:民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统计局) 4.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健全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 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 动评估结果全省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领取老年人 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统筹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和社会 —3— 数据资源,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 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 务厅、省医保局) 5.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 设,完善残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强化残疾老年人服务供需调查 统计,注重残疾老年人信息安全保护。推动残疾老年人在身份识 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 (责任单位:民政厅、省残联,住房城乡建设厅、退役军人事务 厅、省统计局) 6.开展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与帮扶。发挥“五社联动”作用, 面向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建立城乡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 统,培育农村老年协会、农村社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实现困难 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县级全覆盖。(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卫生 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 (三)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7.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行“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 区养老设施,分级分类配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 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形成城市居家社区“15 分钟养老服务 圈”。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和服务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 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的照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 务设施、乡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构 —4— 建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 (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 8.大力发展普惠养老。合理确定城乡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和 价格,明确受益范围和支持标准。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 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 构,支持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 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 构无偿或低偿使用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 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发展 改革委、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按 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按 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健全公 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制度。实行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 度,在满足兜底保障需求基础上,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 孤寡、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逐步 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 他优抚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 下优先安排。(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事 务厅、省卫生健康委) 10.实施社会适老化改造。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 宜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通过开展社区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消 —5— 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 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打造适老公 共空间和活动场景。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聚焦出 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细化工作举 措,为老年人提供智能便捷适老的公共服务。加强信息无障碍建 设,保留线下服务途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 输厅、省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 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 施。开展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 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养老照料和监护服 务。实施老年助餐示范行动,构建全域覆盖、政企协同的老年助 餐服务网络。积极探索“物业+养老”的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助浴 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责任单位:民政 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厅、住房城乡 建设厅) 12.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医养服务资源,完善 医养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医 院老年医学科等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医养服务中 心,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 —6— 终末期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为有需 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 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养老机构 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 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中医药 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项目在老年群体中广泛运 用。(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1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进社区 教育、老年教育融合工程。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老年大学或者老年 学校,依托开放大学系统建立和发展老年开放大学。推动各类院 校开发适老教育课程,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开展示范性老年 大学创建,健全老年学校评估定级。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服务 平台,建设四川老年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老年教育机 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责任单位:民政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 负责) 14.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全域网络,提 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提供适宜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鼓 励各地定期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春晚”、 老年书画大赛等文化活动,培育老年文化品牌。鼓励创作发行老 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组织老年人开展观鸟、摄影、红色旅 游等文化活动,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加强 —7— 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资源服务。 (责任单位: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支持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健身提供 服务。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体育公园和全 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时,提供更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健身 场所。开展全民健身日、重阳健身联动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老 年健身赛事。推广老年人便于参与的健步走、太极拳(剑)、门 球等项目,打造各具特色的老年人品牌健身活动。鼓励符合条件 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行政村普 遍建有老年人健身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打造一批老年人身边的 体育健身组织。 (责任单位:民政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要素支撑。 16.做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 作,鼓励试点地区健全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体系,将老年人急需 的辅助器具服务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丰富健康保险 产品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 期护理保险产品。推动建立长期照护行业性社会组织,健全长期 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责任单位:省医 保局,民政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四川监管局) 17.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财政支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 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 —8— 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探索对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 异化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新建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和 照护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 医养服务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推动税费优惠举措落地,落实各 项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 受居民价格政策。规范并促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政府用于社会 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力度。(责任 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

pdf文档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养老政策 > 养老服务 > 体系建设 > 文档预览
11 页 2 下载 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10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10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 发布于2023-10-25 由 养老人2024-08-01 10:24:53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养老文库是免费分享吗?( 答案: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