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武政办〔 2025〕 37 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 年) 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武汉市养 老 设 施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2025—2027 年) 》 已 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 年 3 月 6 日 — 1 — 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 2025—2027 年) 为加快推进养老设施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更好保障 老年人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政府、企业、社 会多方力量,按 照 统 筹 规 划、 就 近 嵌 入、 普 惠 优 质、 多 元 参 与 的 原 则,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共建一批、盘活一批、线 上 线 下 融 合 一批,完善养老设施网络,促进养老设施供给与城市发展相匹配, 推 动 养 老 服 务 高 质 量 发 展, 更 好 满 足 老 年 人 养 老 服 务 需 求。 到 2027 年,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街道( 乡镇) 养老服务综合体、社会 办养老机构等不少 于 100 个 养 老 设 施 项 目 落 地,新 增 养 老 床 位 不 少于 10000 张,新增和提档升级社区( 村) 养老服务网点、老年助餐 网点不少于 1000 个,兜底保障能力和普惠性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 提升,初步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优势互补的市、区、 街道( 乡镇) 、社区( 村) 四级养老设施体系。 二、重点任务 ( 一) 公办养老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强化市、区财政资金 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债项目等支持,推进公办 养老机构建设,发挥公益兜底、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满足特困供养 对象集中照护服务需求。 — 2 — 1. 优化市级社会福利院布局。 结合全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多 样化养老服 务 需 求,按 照 具 备 全 托 型 养 护、综 合 服 务 等 功 能 的 要 求,扩建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第三期项目,提升特困供养对象兜底保 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打造市级综合 型 公 办养老机构,强化基本保障、示范引领等功能。 聚 焦 失 智 老 年 人、 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启动市第四社会福利院项目,谋划市第五 社会福利院项目,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 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 推进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按照具备全托型养护为主综 合服务功能的要求,整合闲置资产,通过新( 改、扩) 建方式,建成 8 所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不 少 于 3300 张。 支 持 建 设 ( 含 新 建、改扩建) 床位宜在 500 张以内公办养老机构 ( 含特困人员供养 服务机构) ,以及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 合服务。 (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 区管委会,下同〉 ) ( 二) 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挥多元支撑作用。 以市场化为导向、 需求为牵引,发挥市场调节、公益补充作用,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社 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推动多元参与、融合发展,形成普惠性、多样 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3. 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养老服务。 整合统筹国有企业养老相关 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为老年人提供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 引 — 3 — 导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养老领域投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 设施运营。 依托武汉银发生活安养链,培育引导市场主体上链,完 善以社区为单元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国企民企合作 共建养老产业联盟,探索国企带民企、大企带小企的多元市场主体 发展模式。 (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城 投集团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4. 鼓励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养 老 服 务。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养 老 服 务,兴办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项目规划、土地 保障、财政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支持政策。 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 老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 出的示范性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集 团 化发展,与国有企业优势互补,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 责任单 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局、市 税 务 局、市 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 三) 街道级养 老 设 施 发 挥 枢 纽 辐 射 作 用。 以 街 道 ( 乡 镇) 为 基本单元,建强养老服务综合体枢纽功能,强化对社区、居家养老 的辐射和拓 展 作 用,实 现 养 老 设 施 就 地 平 衡、社 区 平 衡 和 近 域 平 衡。 5. 推进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建设。 各新城区结合辖 区特困供养人员数量、分布情况,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体制 机制改革,稳步推动农村福利院转型发展,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 建成 3 所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80% 以上,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 — 4 — 且能够满足周边 3 个及以上街道( 乡镇)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区域 性 特 困 人 员 供 养 服 务 中 心, 新 增 床 位 不 少 于 500 张。 ( 责 任 单 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 城 乡 建 设 局、市 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6. 发展街道( 乡镇) 养老服务综合体。 按照公建民营、民办公 助的原则,通过独立占地或者复 合 利 用 的 形 式,重 点 推 进 63 个 具 备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业态于一体的枢纽型养 老设施建设,设置接待探视、集中照护、综合服务、膳 食 服 务、康 复 训练等功能区,新 增 床 位 不 少 于 3700 张,重 点 为 特 困、经 济 困 难、 高龄、失能失智、计生特扶、优抚对象等困境老人提供普惠托养服 务。 原则上各街道( 乡镇) 至少建成 1 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单个街 道总人口超过 10 万的,应当增设 1 个养老服务综合体。 ( 责 任 单 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 城 乡 建 设 局、市 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 四) 社区( 村) 养老设施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坚持城乡协调、 均衡布局、增存并举,利用幼儿园、小学等闲置资产,结合社区嵌入 式服务设施、完整社区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完善布局、提档 升级、优化 功 能 等 举 措, 进 一 步 织 密 社 区 ( 村 ) 养 老 设 施 网 络, 构 建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 7. 完善 社 区 养 老 设 施 网 络。 按 照 新 建 住 宅 小 区 每 百 户 不 低 于 30 平方米、单 处 建 筑 面 积 不 小 于 300 平 方 米,已 建 成 住 宅 小 区 未达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单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 — 5 — 平方米的标准,优 化 配 置 社 区 养 老 设 施 不 少 于 100 个。 原 则 上 每 个社区配置 1 个,可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共享共建,设置餐 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谈 心 室、室 外 活 动 场 地、厨 房或者配餐间等,具备助餐供应、日间照料、精神 慰 藉、文 娱 健 身、 医疗保健等功能。 (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 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8. 促进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提档升级。 将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纳 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强县工程重点任务,整合农村闲置村 “ 两委” 用房、民 房 等 公 共 服 务 资 源,建 设 农 村 老 年 人 互 助 照 料 活 动中心( 服务站)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 1 个。 推动有条件的农 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提档升级,拓展生活照料、助餐供应、 文娱活动、公 共 卫 生 等 服 务。 ( 责 任 单 位:市 民 政 局、市 农 业 农 村 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9. 推动老年助餐设施均衡布局。 按照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 度新建相结合的思路,通过提供设施场所、政策资金扶持等方式, 增设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等老年助餐设施不少于 850 个,引入餐饮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助餐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 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 (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 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各区、各 部 门 要 履 行 主 体 责 任,明 确责任分工,分年度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要加 — 6 — 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养老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 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 元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国债项目以及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城市更新等奖补资金;要落实养老服务场所 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优惠政策。 附件: 1. 武 汉 市 养 老 设 施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2025—2027 年) 项目分解表 2. 武 汉 市 养 老 设 施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2025—2027 年) 项目清单 — 7 — — 8 — 372 1 武昌区 长江新区 东湖风景区 东湖高新区 武汉经开(汉南)区 新洲区 黄陂区 东西湖区 江夏区 蔡甸区 洪山区 青山区 汉阳区 500 521 1 1 400 300 1 1 300 500 1 1 硚口区 江汉区 1000 500 3 1000 1 江岸区 市本级 3 3393 总计 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 街道( 乡镇) 养老服务 综合体 社会办养老机构 450 50 1 500 2 3 2 6 1 7 7 8 4 5 1 2 3 3 3 3 8 63 200 330 10 100 360 300 400 400 100 58 500 230 300 120 320 3728 2 4 4 3 2 2 3 3 3 2 2 3 2 2 3 40 100 200 200 100 150 150 200 100 150 100 150 150 150 150 200 2250 新(改、扩) 增补床位 新(改、扩) 增补床位 新(改、扩) 增补床位 新(改、扩) 增补床位 新(改、扩) 增补床位 建数量(个) (张)
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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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 发布于2025-05-01 由 养老人 于 2025-11-27 21:27:2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