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 “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1 年 3 月 依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 规划》和《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 划。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规划基期为 2020 年。 一、发展基础与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 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养老服务设施 布局基本完成,养老服务政策初步构建,养老服务发展理 念明显转变,“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 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连续两年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0 年 目标值 完成情况 2015 年 1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张) 48.6 50 55 2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张) 35 40 40.2 3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36 50 53 54.6 70 75 1.92 2.3 2.34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 4 (%) 5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万 —1— 个)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占老年人口比(%) 6 2.5 3 3.1 (二)发展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 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增进民 生福祉、改善生活品质、走向共同富裕等目标,日益成为 国家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养老服务面临新形势:一是老 龄化进程加速发展。2022 年起,老年人口将急剧增加,预 计到 2025 年 60 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将达约 1500 万、占比 28%左右,常住老年人口将达到 1550 万人、占比 25%。服务对象明显扩大,市场总量也将明显增加。二是 失能失智照护刚需凸显。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发展,高龄老 年人相应增加,失能失智比例增长,照护需求明显增多。 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加速,家庭风险抵抗能力和照护能力 相对不足,养老服务将更普遍地依赖社会化供给。三是养 老消费能力明显增强。人均生产总值 2020 年底突破 10 万 元,2025 年有望达到 13 万元。可以预计,社会保障更加健 全,养老金逐步提高,个人支付能力增强,长期护理保险 覆盖拓展,老年人消费理念明显转变。四是智慧场景愈加 —2— 丰富。随着网络技术的渗透,“互联网+养老”运用场景越来 越丰富,人工智能运用更加广泛,智慧监管更加有效。 对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建设“重要窗口”要求,全 省养老服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布局不够合理 城市老城区、老年人集中聚居区缺少养老机构、一床难求 而部分郊区养老机构床位空置,与群众需求的匹配度还不 够高。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规划不够。二是供给 不够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多元,老年人选择余地不大 尚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开拓意识、上 门服务意识不强,重硬件、轻软件,提高护理水平去开拓 和赢得市场的理念还有欠缺。医疗供给不足,老年人看病 配药还不方便,失能老年人的社区医疗和护理服务需求尚 未得到有效满足。三是队伍不够专业。养老护理员收入低、 学历低、地位低、年龄大,职业缺乏吸引力,养老机构普 遍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现象,护理人员专业性有待提 高。四是数字化不够先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偏少,供需 对接智能程度不高,信息平台建设不够系统集成,存在重 复建设和碎片化现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3—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 焦失能失智照护,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激发家庭养老 功能,更加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更加弘扬积极养老,加 快实施“幸福养老、浙里更好”的养老服务先行计划,不断提 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打造与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 助力我省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二)基本原则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 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从经济困难的兜底养老 服务,逐步拓展到高龄、失能等身体困难老年人的普惠养 老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让普通家 庭买得起服务、买得到服务。 ——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明确家庭赡养照顾老年人的 责任,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首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支持家庭基本养老功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居 家养老专业力量支撑,为家庭照护营造良好环境。倡导传 统孝道,尊重老年人对家庭成员情感慰藉的心理需求。 ——强化人才和数字支撑。增强行业吸引力,广纳优 秀护理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政策 体系,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拓 展智慧运用场景,推广智慧康养设备和产品的应用,推动 —4— 产业良性循环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效能。 ——弘扬积极养老理念。确立积极老龄化观念,延长 老年人健康预期寿命,鼓励力所能及地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公益服务,参与养老机构、照料中心的民主管理,激发潜 能,提升个体价值感。保障老年人生存发展权益,坚持“有 所为、有所不为”,做到帮助而不替代,提升老年人对生活 的掌控感。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 浙江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事业 和产业协调发展,高水平建设“幸福颐养标杆区”,成为展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民生领域的“重要窗口”和国际 交流重要平台。 ——老年福利水平明显提升。所有浙江籍失能失智老 年人都得到长期照护保障。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 金提高,老年优待对象扩大、更加精准。探索老年人福利 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 ——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设施相对均衡 覆盖,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养老服务设施。山区、海岛等 地老年人得到基本养老服务。 ——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加强。设区市和 50 万人口以上 县市的主城区每 1 名老年人 1 公里范围内有 1 家养老机构。 —5— 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更加紧密,家庭适老化改造更加普 及,家庭照护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 ——康复护理质量不断提高。护理型床位达到 58%, 每万老年人配有 20 张认知障碍床位。培育 1000 个康养联合 体。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 复技能。 ——护理服务队伍日趋壮大。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 老护理员 25 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持证护理员的 18% 以上。 ——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取 得重大成果,“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高效运行,适老化 智能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智慧场景高频应用,老年人获 取服务更加便利。 到 2035 年,所有在浙江常住老年人口同等享受养老服 务和老年福利政策,浙江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全面 建成。 “十四五”时期浙江省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2 年 完成值 目标值 2025 年 目标值 1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6 20 25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3 55 58 4 10 20 3 —6— 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 (张) 4 康养联合体数(个) 100 400 1000 5 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比例(%) 13 15 18 20 25 1 2 30 60 6 7 8 每万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县(市、区)智慧养老院数(个) 市、县(市)康复辅具租售中心覆盖率 (%)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转型升级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聚焦 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护理型床位占 比。加快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2022 年底前全部完成,全 省敬老院控制在 350 家至 400 家,床位数 7 万张,护理型床 位占 60%以上,基本实行社会化运营,均达到国家养老院 二级以上标准。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全覆盖,平阳县、龙港 市需加紧建设完成,三门县需改建。建立由供求关系为主 要依据的机构养老床位建设引导机制,探索养老床位短缺 预警机制,引导机构床位供给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落实新 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 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加强设施保障,确保 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都有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为老年 —7— 人提供服务。2021 年,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 现全覆盖。鼓励各地建设老年教育、老年活动设施,为老 年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养老服务设施符合适老化要求。 制定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2022 年前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 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引导和支持社会老年人家庭 实施适老化改造,促进公共交通、设施、环境等城市适老 化覆盖。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缩小机构单体规模,增加机构数 量,做到星罗棋布。立足养老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 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 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老年人有助餐配送餐需求的社区做 到服务全覆盖,推进可持续运营。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 设施或设立服务场所,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的上门服务 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发展“物 业服务+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 “农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老少同楼等模式,支持农村地 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探索乡镇卫生院 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 满足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就便得到养老服务的需 求。明确重点服务对象,落实困难老年人巡访制度。推进 —8— 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福利服务 补贴范围。鼓励市场逐步形成高中低合理配置的养老服务 供给格局,引导老年人转变养老消费理念,促进养老服务 消费,推动老年人愿意买、买得到、买得起。 发展普惠型养老。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的公益属性,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 特困老年人 100%实行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 人,集中供养率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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