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 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 年)》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11 月 5 日 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行动计划(2024—2026 年)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 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皖美养老”服务体系, 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 2026 年,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全 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 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水平有效提升,全省 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行动任务 (一)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行动 1.完善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体系。健全以居家 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 务一体化发展体系,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转介 衔接机制,合理确定各类养老服务保障内容、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等。 2.增强养老机构专业照护服务能力。支持新建、升 级、改造一批养老机构,提升对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 增设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 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照护 质量。 3.丰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已建成三级养老服 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运营水平。规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 务机构建设与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助老陪护机构,拓展陪 护场景。到 2026 年,全省打造 400 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 老服务机构(综合体)、20 个以上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网络。 4.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家庭养老床位设置 模式、补贴政策,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专 业化服务“三入户”。完善为居家失能、慢性病、高龄等老 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居家养老等服务支持政策。通过购买 服务等方式发展老年助餐、助浴、助洁等,加强失能老年 人家庭照护者培训。鼓励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等拓展助老服务功能。 5.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优化特困供养机构结构 布局,支持具备条件的特困供养机构重点面向失能低保老 年人等开展托养服务。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保障特困供养机 构运营,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在和美乡村建设中优先 安排农村生活困难老年群体基础性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发 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农村老 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实施农村养老服务综合提升行动,推 动乡镇卫生院通过在敬老院设立病区(诊室)等形式,提 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6.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特殊困 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长效机制,分层分类提高居家上门服务 覆盖面。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保障助餐服务连续稳定 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动态调整特困供养标准、高龄 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相关补贴标准。 7.推动医康养深度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 服务机构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 等形式,逐步完善有序转诊、双向转介机制。开展养老床 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 等“五床联动”试点。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 到 2026 年,全省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 到 80%以上。 8.深化养老服务数字赋能。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 数据库,健全信息监管与联动核对机制。开展智慧健康养 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护理、智慧养老等 场景落地应用。全省每年遴选发布 10 个智慧养老应用场 景,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 2 家智慧养老机构,到 2026 年,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比例达到 50% 以上。 9.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覆盖服务通用基 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支撑保障标准等内容的养老 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机制 发布实施一批体现安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地方标 准。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引导开展养老服务质量 认证。到 2026 年,全省养老服务标准质量意识显著增强, 标准化试点广泛开展。 (三)养老产业促进行动 10.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 养老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 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国有企业通过加大养老服务领 域基础设施投资、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方式,增加基 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相关投入在省属企业综合考核 中予以统筹考虑。 11.推动养老产业招大引强。支持招引头部企业在皖 投资养老产业,谋划筛选一批市场前景好、具有带头示范 作用、各具地域资源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产业推介项 目,打造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的产业集群。各市每年推介养老产业项目不少于 10 个。 12.丰富养老产品供给。支持研发康复护理、康复辅 助、智能看护、智能养老辅助软件等产品,推动发展老年 人服装服饰、日用辅助、生活护理等养老产品。培育壮大 省级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建 设康复器具租售中心。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评价 体系。 13.积极推动社会适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扩 大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范围、提高改造标准,到 2026 年, 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15 万户以上。大力 推进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室外空间等适老化改造,推进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水 平,打造一批敬老爱老公交线路。开展数字适老化能力提 升工程,保留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线下服务。推动老年 食品、药品、用品等产品说明书适老化。 14.推广“+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文化、旅游、餐 饮、家政、教育、健康、养生、金融、地产等与养老服务 融合发展。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大力开发线上学习、 互动交流等创新教育产品。倡导终身住宅理念,指导各地 新建适合终身居住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引导银行、信托等 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客户的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支 持推广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 (四)康养基地建设推进行动 15.打造高水平康养基地。深入开展大黄山世界级休 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推进沪皖共建长三角 (广德)生态绿色康养基地,示范带动黄山、宣城、池州 安庆、六安等地建设,打造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高水 平康养目的地。支持在大黄山等地设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 地,鼓励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到大黄山等地开展疗休养活动 打造长三角疗休养后花园。 16.推动特色康养村镇建设。支持黄山市徽州区潜口 养生小镇、潜山市天柱山康养小镇、青阳县朱备禅修小镇 石台县慢庄小镇、石台县硒茶小镇、六安市裕安区紫荆花 怡养小镇、霍山县陡沙河温泉小镇和石台县大山村、岳西 县石关村、岳西县大歇村、霍山县金竹坪村、金寨县大湾 村等加快建设康养村镇,打造乡村旅居康养、森林康养、 食疗康养等“康养+旅游”“康养+林业”“康养+农业”多产业融 合模式。 17.发展高品质旅居养老。积极开发体验性强、参与 度广的精品旅居路线,丰富乡村森林疗养、温泉养生和中 医药养生等旅居养老产品。围绕生活照料、健康服务、安 全管理、文旅休闲等内容,加快制定旅居养老相关服务标 准。依托康养基地、康养村镇,大力发展候鸟式、疗养式 田园式养老新业态。鼓励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提 升安徽康养品牌影响力。 (五)协同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18.持续改善养老领域政务服务。定期公布养老产业 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投资指南,跟踪、评估市场准入有关 政策落实情况。简化养老机构备案手续,完善养老机构登 记备案、材料审核、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咨询指导服务。 19.健全完善协同发展服务平台。建成安徽省养老服 务综合信息系统,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养老机构 联合组建智慧养老技术创新平台。办好办实安徽省养老博 览会等活动,引导电商平台、实体商超举办老年购物节, 探索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20.深度推进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推动三省一市养 老产业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衔接共享,促进 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老年人能 力评估标准协调一致,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 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长期护理保险异地结算等一体化 积极对接上海域外农场相关规划,推动宣城、黄山等地编 制康养产业专项规划。 (六)养老领域人才培优行动 21.强化专业人才储备。完善省级养老服务专家人才 库机制,引导脱贫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 劳动者等群体从业养老服务。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 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支持院校与养老服 务机构通过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吸引更多学生就读。探索建 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到 2026 年,推动实 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 1 名社会工作者、1 名老年人 能力评估员。 22.加强人才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养老护理员就业技 能培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 建产教融合培训基地,开展省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 地遴选,到 2026 年,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数累计超过 15 万人次。 23.健全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从业 人员入职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 补贴。实施稳岗就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一 线服务人员按规定发放岗位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 业支持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优化完善养老护理员评价 体系和技能等级序列,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持续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和养老护理员典型选树等活动。 (七)综合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24.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 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 筑、消防、食品安全等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实现“智慧燃 气”“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定期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安 全排查整治行动,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 少于 1 次的现场检查。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 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25.加强养老行业信用监管。建立覆盖互联网养老服 务平台、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 体系,依法依规落实信用监管结果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政府补助、优惠政策相挂钩。督促养老机构强化从业人员 资质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实施养老服务经营者诚信 教育、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信息自愿注册与修复机制 等监管模式。 26.提升养老服务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执法装备标准 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建 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培训机制,规范执法检查、立案、 调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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