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3203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标题: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事 务、社会福利;意见 成文日期: 2022 年 08 月 11 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22〕25 号 发布日期: 2022 年 08 月 16 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22〕25 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 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 关部门、单位: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 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 号),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主六 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大力推进养老事业与养 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提出 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发展全局和百姓福 祉,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制度优势,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社会协同,立足实 际、精准发力,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产业,提高市场 效率,完善产业结构,扩大消费规模;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 需求为落脚点,积极构建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银发经济发展,不断 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市场配置为手段,旅居养老、文化养老、 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服务 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基本形成;养老产业不断升级、市场开放有序、服务丰富多 元的居家社区机构和互助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 本健全;在全省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养老可提供,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显著增强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养老设施优化工程。 1.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建设。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和省级彩票公 益金,支持新建、升级、改造一批养老机构,支持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改造 为区域养老中心,进一步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地 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养老类项目储备和申报,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支持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的公益性养老类项目建设。鼓励各类社 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兴办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综合 体、养老小镇和康复护理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机构养老需求。 2.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每个街 道(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 中心;所有社区结合实际需要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 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在农村,根据 老年人口分布情况,逐步实现村有养老大院、屯有互助养老站点的建设布局。 鼓励市场主体利用自有土地、房屋,开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集居住、生活照 料、医疗照护等于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3.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的设置模式以及补贴内 容和补贴标准体系,在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支持养老机 构或家政服务企业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力 争到 2025 年家庭养老床位数达到 1 万张。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适老设施拓展工程。 4.加强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开展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改造。科学编 制改造方案,将无障碍设施建设、适老化设施改造内容优先纳入改造范围。支 持有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5.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舒适性、便利性。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对符合条件有 意愿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达 100%。 6.推动康复辅具行业发展。积极发展老年用品产业,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 功能和质量,促进老年产品用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 化、个性化需求。继续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加强与省外先进企业合作,推 动建设吉林康复辅具产业园。推动康复辅具进展会、进商场、进养老机构、进 社区、进家庭,方便老年人认知、使用康复辅具。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 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营造安 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残联,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 三)实施智慧养老推广工程。 7.加强场景设计。根据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不同需求,结合老 年人特点差异,从安全防护、照护服务、健康服务、情感关爱、综合运用等方 面研究设计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具有实用性、创新性、推广性、影响 力和特色优势的场景案例,提高智慧养老的可及性、高效性、便利性,用智慧 化手段缓解养老需求与人员不足的矛盾。 8.加强产品研发。鼓励智慧养老企业加强市场调研,从养老需求出发,研 发可物联、小型化、轻便化智慧产品。加强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将智慧 养老企业纳入“双创”及“双创带动就业企业”政策支持范围。 9.加强推广使用。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务 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安全监测、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家政预 约、服务转介等智慧养老服务。从 2022 年起,探索家庭智慧养老用品应用机制 及服务模式,将家庭智慧养老用品应用纳入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中省 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养老人才培养工程。 10.加强人才储备。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 关专业。培养或引进一批智慧养老、老龄科研、适老化产品研发等领域专业人 才。组建养老服务专家库。 11.完善培训机制。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鼓励养老护理 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养老 服务人才整体专业素质、技能水平、管理水平。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示范 企业,支持各类院校和优质养老机构共建合办养老人才实训基地,打造养老人 才培训示范基地。到 2025 年,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数不少于 5 万人次,养老护理 员入职培训率达到 100%。 12.加强政策激励。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养 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等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 配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每年举办一次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 赛,对一等奖选手授予“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对二三等奖选手给予职业技 能晋级待遇。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 献精神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职业认可度。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13.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解决企业难题,扶 持发展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管理运营好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大 力推广“仁大医养”“通化好帮”“天瑞英杰”等服务经验,复制运营模式, 带动更多企业快速成长。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运营。鼓励建立养 老服务企业联盟。大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区域品牌认证。鼓励省外优秀企业通 过兼并、输出服务等形式在我省发展养老产业。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各市 〔州〕、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行业融合链接工程。 14.构建“养老服务+”模式。针对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与 文化、旅游、家政、餐饮、体育、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物业、保险等行 业融合发展,打造旅游康养、林特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等 特色品牌。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 草局、吉林银保监局,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七)实施老年健康管理工程。 15.提高医养结合水平。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开展护理服务进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鼓励 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增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到 2025 年护理型床位 占比不低于 60%。鼓励养老机构建立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建立完善医养结合 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到 2025 年,全省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数不少于 5000 张。 加强健康管理师队伍建设。 16.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定期分批将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养老 (护理)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单位。总结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验, 根据国家部署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 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健全待遇保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到 2022 年底, 基本实现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试点城市所有人群。鼓励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 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2022 年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试点,2025 年家庭照护者培 训在全省全面铺开。 17.不断拓展康养融合。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老年健 身、心理健康等知识普及,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完善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筛 查干预、监测评估、健康指导,做到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加强 老年人室内外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体育组织网络,普及开 展老年健身活动。发挥老年体育组织作用,发布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指南,推 荐适合的运动项目和锻炼强度。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一批老年人身边的小 型多样化社区健身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 覆盖。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八)实施社会参与促进工程。 18.创新推进文养结合。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老年课堂,支持老干 部(老年)大学、省社区老年大学在养老机构、社区开办老年学堂,编写老年 教育相关教材。推动各级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大学”,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 在线老年学习。组织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培训,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经 验交流、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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