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 2022 年末,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8004 万人, 占总人口的 19.8%;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0978 万人, 占总人口的 14.9%。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21.8%。 图 1 2012 年-2022 年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 2 2012 年-2022 年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 3 2012 年-2022 年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图 1-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2022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 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2〕7 号),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 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 2022 年 8 月 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以下 简称《报告》)。《报告》从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 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老年人 社会参与持续扩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银发经济发 展环境不断优化、做好新冠疫情期间老年人防控救治等七个方 面,全面总结了我国老龄工作取得的成就。针对老龄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报告》从进一步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积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 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完善老龄工作保障体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下 一步工作计划。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 2022 年末,全国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人数 105307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436 万人。全国参 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50355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281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 36711 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 13644 万人, 分别增加 1794 万人和 487 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人数 44402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174 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54952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55 万人,其中 实际领取待遇人数 16464 万人。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 2022 年末,全国有 12.80 万户企 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 3010 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 2.87 万亿元,自 2007 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 年均投资收益率为 6.58%。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扩大到全 国范围,进一步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 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 会同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先后出台实施办法、税 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管理规定,11 月 25 日在 36 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 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个人养老金实施 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 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印发《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 的通知》,将试点地区扩展至 10 个城市,试点机构扩展至 11 家 理财公司。截至 2022 年末,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 1954 万人。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 2022 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 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 134592 万人,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36243 万人,比上年增加 813 万人,增长 2.3%。其中,在职职工 26604 万人,比上年增长 1.9%;退休职工 9639 万人,比上年增长 3.4%。 在职退休比为 2.76,较上年下降 0.04。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 待遇 21.04 亿人次,比上年增长 3.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 98349 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 员享受待遇 21.57 亿人次,比上年增长 3.7%。 异地就医跨省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 年,全国普通门 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 11050 万人次,其中,职工医 保异地就医 7299 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3751 万人次。全国 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 5217 亿元,其中,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 1931 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 3285 亿元。住院跨省异地就医 875.87 万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 算范围进一步扩大,住院和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分别 达到 6.27 万家和 8.87 万家,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数量达到 22.62 万家,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 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2022 年,住院费 用跨省直接结算 568.79 万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垫付 762.33 亿 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3243.56 万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垫 付 46.85 亿元。 3.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2022 年,49 个试点城市 中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 16990.2 万人,享受待遇人数 120.8 万人。2022 年基金收入 240.8 亿元,基金支出 104.4 亿元。长 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7679 个,护理服务人员 33.1 万人。 4.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 2022 年末,全国城市最低生 活保障对象 423.8 万户、682.4 万人,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 均标准为每人每月 752.3 元,比上年增长 5.7%。全国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对象 1896.7 万户、3349.6 万人,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 582.1 元,比上年增长 9.8%。全国城市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5.0 万人,其中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2.0 万人;全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34.5 万人,其中 60 周岁及 以上老年人 345.5 万人。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设施建设的通 知》,推动配建补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2022 年,全国设 市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83.2%。中央预算内 投资支持优抚医院、光荣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中职、高职专科 和高职本科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2022 年相关专业布点 4219 个。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 策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空置公租房免 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 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截至 2022 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 38.7 万个, 养老床位合计 829.4 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 4.1 万 个,比上年增长 1.6%,床位 518.3 万张,比上年增长 2.9%;社 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34.7 万个,床位 311.1 万张;其中,城 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11.5 万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和设施 23.2 万个。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 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强化“五社联动”机制,开展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截至 2022 年末,全国共有 4143 万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其中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 3406.4 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 94.4 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 老年人 574.9 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 67.4 万人。全国共 支出老年福利资金 423 亿元,养老服务资金 170.1 亿元。全面落 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截至 2022 年末,全国共有 911.7 万 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残疾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 项补贴人数的 46%。2022 年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400 多 亿元,其中向 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残疾人发放 151.2 亿元。 3.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 印发《关于开展普惠养老机构签约工作的通知》,利用市场手段 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存量养老机构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总局批准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为推进养老服 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依据。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强制性国家标准达标活动。有序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 快健全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市场监管总局 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政策进一步健全。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 部等 15 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 7 项 工作指标、28 项重点工作任务。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 委联合印发《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 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积极作用,持 续增加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 《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 。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 动扎实推进,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组织开展首次全国老 年人健康素养调查,在江苏等四省一市开展老年跌倒预防干预工 作。在 15 个省份深入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工作, 从源头上减少失能失智发生。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 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老年健康 领域人才支撑不断夯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 目当年培训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医学科和医 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 3700 余名。2022 年,老年医学、康复、护 理、药学、心理等老龄服务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 在国家职业大典中新增长期照护师工种,推进相关从业人员队伍 建设。总结两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经验,组织遴选第三批国 家安宁疗护试点。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以“改善老年 营养,促进老年健康”为主题,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在全国组织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等行动。发 布《一般老年人膳食指南(2022)》 《高龄老年人膳食指南(2022)》。 推广传播第三批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 2022 年,年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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