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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3 部门印发的《关于加 力扩围实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以旧换新工作的通 知》(苏建房管〔2025〕9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5 年我市第二批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项补贴适用于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包工包料或 包部分材料的情形。补贴范围包括 2025 年通过装修企业 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 9 大类物品和 材料: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 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 为确保补贴政策的延续性,2024 年 7 月 25 日(含) 后签订装修合同、开具装修发票,且购买于 2025 年的上 述物品和材料,纳入补贴范围。 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个人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 未同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或者装修合同中未明确上述物 品和材料清单及购置价格的;上述物品和材料未使用的; 同一套房已享受过商务部门家装家居补贴、民政部门居家 适老化改造补贴和住建部门旧房厨卫装修改造补贴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符合补贴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购置价 的 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 万元。 三、房屋要求 具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包 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不包括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 及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住宅。 四、申请人要求 补贴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且为个人消费者,不 包含单位。房屋产权人有多套房的,只补贴其中一套;一 套房有多个产权人的只补贴一次,申报时须指定其中一人 作为申请人。 房屋产权共有人、其他自然人(不包含单位)可以为 申请人出资、签订装修合同,但装修合同中的房屋地址须 与产权证明中的地址一致。 五、申请方式 采用微信小程序“苏银随心办”线上申请方式。平台上线 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18 时(如有延后,将另行公 告),在微信搜索“苏银随心办”小程序,点击“2025 年江 苏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领”弹窗,点击“装修厨卫等局部 改造补贴”并选择南通地区,进入申请界面后按照提示填 报。 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可携带申请材料,寻求装修企业、 江苏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帮助。 六、申请时间 申报平台上线起至本批补贴资金申报完毕。补贴资金 实行限额管理,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如有申请意向, 请按照本公告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以免耽误申领。 申请人申请时间以“有效申请时间”为准。“有效申请时 间”指通过审核的当次申请材料提交平台时间。未审核通 过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重新提交,最终审核通过当次的 申请材料提交平台时间为“有效申请时间”。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房屋坐落(须与产权证 明上的地址一致)、联系电话等申请信息,上传补贴申请 表(附件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其名下一 类账户银行卡照片。 (二)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 权证、农村住宅确权证明。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以上 房屋产权证明的部分安置房住宅、农村住宅,可以提供其 它住宅产权合法证明(具体由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明确)。 (三)装修合同及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填写装修企业 全称,上传整本装修合同和营业执照照片。装修合同中应 明确装修所需物品和材料清单及购置价,未明确的,合同 双方应追加补充条款进行确认。装修企业指提供装修或者 家居定制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必须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建筑工程施工或者家居设 计、定制、安装内容。 装修合同签订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还须上传委托书 (委托书由申请人、合同签订人双方签署,附合同签订人 身份证正反面)。 (四)付款凭证:个人支付记录和装修企业向合同签 订人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含电子发票)。 个人支付记录为申请人或合同签订人向装修企业账户 或其法人账户付款的凭证,包括网上银行付款凭证、银行 柜面汇款凭证、银联刷卡付款凭证、微信(支付宝)支付 凭证。其他人员代付款的,还须提供申请人与付款人的关 系证明,如户口本或委托书,委托书后须附付款人身份证。 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现金支付或向项目经理支付的, 应提供该部分金额的装修企业盖章收据。 发票抬头为房屋产权人或者合同签订人姓名,发票“建 筑服务发生地”“项目名称”等要体现装修房屋具体地址、室 内装饰装修或整体柜(全屋定制柜)等信息。一套房有两 家及以上装修企业并签订装修合同的,可以一次性申请并 分别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3 万 元。 装修合同金额应大于等于发票金额,个人支付记录累 计金额应大于等于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应大于等于合同内 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补贴金额计算基数为个人支 付记录累计金额、发票金额、申请补贴的物品和材料购置 总价三者中的最小值。 (五)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 2):填报符合补 贴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名称、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六)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附件 3):由房屋所在小 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属地居 (村)委会提供。 (七)承诺书(附件 4)。 (八)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包括带有门牌 号的照片 1 张,以及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 2)所 列物品和材料对应的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照片各至少 1 张。 (九)装修企业情况说明(附件 5)。 八、审核 (一)申请材料审核: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不符 合要求的,线上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申请人可以随时通 过微信小程序查询审核结果。 (二)房屋实地核验:线上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由 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100%现场核查。 经与申请人提前电话预约后,现场核实申报情况的真实性。 实地核验中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不符的,退回申请。 九、拨付 经房屋实地核验通过并公示名单后,按照财政资金管 理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十、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个人或 装修企业骗补、套补行为,以及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现场核 验的,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 法机关。 申请补贴后因退货等导致补贴额度或者补贴基数发生 变化的,申请人须在退货等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房 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 已获补贴。 十一、各县(市、区,功能板块)补贴受理咨询电话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的 9:30-11:30、14:3017:00。 海安市住建局:88869663 如皋市住建局:87516681、87616806 如东县住建局:81908877 启东市住建局:68525456 崇川区住建局:85609743 通州区住建局:86115553 海门区住建局:68025030、68025032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81199000 苏锡通园区规建局:89196897 通州湾示范区建交局:81680500 通创办建设局:59000771 附件:1.补贴申请表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4.承诺书 5.装修企业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 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必须为房 屋产权人之 一) 身份 联系 证号 方式 装修企业 (填写全称) 名称 社会信 用代码 装修企业 联系 地址 方式 房屋 **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坐落 **小区**幢**单元**楼**户 物品和材料 (人民币)大写:(金额精确到分) 小写:(金额精确到分) 购置金额 申请补贴 金额 (人民币)大写:(金额精确到分) 小写:(金额精确到分) 1. 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房产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 清单 4.装修合同及 付款凭证□ 5.物品材料购置明细表□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8.承诺书□ 9.装修企业情况说明□ 房屋 类型 □城镇住宅 □农村住宅 申请人银行 卡号(一 类) (须为房屋产权人名下的一类银行卡账号) 申 请 人(签字) 开户 银行 装修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序号 物品和材料名称 1 (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2 3 4 5 6 7 8 9 10 (金额精确到分) 合计(元) 申请人(签字) 装修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仅限填写由装修公司依合同代为购置的 9 类物品和材料。 附件 3 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房屋地址: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居)+小区 名称+楼栋号+单元号+房号 房屋产权证明编号: 房屋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兹证明, (业主房屋户号) 于 年 月 日(含)至 年 月 日(含)期间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施工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顶面装饰等,以及厨房和卫生间区域 的局部改造。 本证明出具方核实了有关信息,确认上述信息真实准确。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 注:由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 所在居(村)委会提供。 附件 4 承 诺 书 申请人(身份证号: )承诺: 本人所提交材料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同 意接受电话回访和实地核查。 本人申请补贴的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 料由装修企业代为购买于 2025 年,未重复享受商务部门家装家 居补贴、民政部门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以及住建部门旧房装修、 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如申请补贴的物品或材料发生退货等导致 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本人将在退货等发生后 5 个工 作日内主动向申请单位提出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 贴。 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申领资 格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联系方式: 日 附件 5 装修企业情况说明 现就 (同附件 3 中房屋地址) 的装修、 改造(包括相关材料、物品的采购)情况说明如下: 该户申请 2025 年装 修改造补贴材料、物 品名称 是否按合同委托本公 是否为 2025 年 1 月 司采购 1 日(含)以后采购 1、饰面砖 2、地板 3、墙板 4、集成吊顶 5、套装门 6、家装成品窗 7、整体柜 8、淋浴房 9、洁具 本公司(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上述反馈内容完全真 实,如存在虚假情况从而导致国有资金的流失,愿意承担由此 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 装修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
2025年南通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第二批)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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